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2037.“这是你们当守的,在我与你之间所立的约”表示所有人与主结合的一个标志。这从“约”的含义清楚可知,“约”是指结合,如前面所述(2033节)。此处所指的是结合的一个标志,这一点从下一节经文清楚看出来,即:你们都要对包皮肉行割礼,这是我与你们之间立约的记号;它在此被称为“立约的记号”。教会的一切外在仪式都是立约的记号,都要守为圣,因为它们表示内在事物。此处论述的割礼只是具有代表性和灵义或象征意义的宗教仪式,如下文所解释的(2039节)。尽管如此,在圣言中,这些宗教仪式经常被称为“约”,因为外在事物代表并由此表示内在事物。属于“约”的,是内在事物,因为它们具有结合的果效,外在事物若不通过内在事物,就没有这种果效。外在事物只是立约的记号或结合的标志,他们借助记号或标志可以想起内在事物,并由此通过这些内在事物而与主结合(关于立约的记号,参看1308节)。属于约或具有结合果效的所有内在事物都关系到爱和仁,并源于爱和仁,因为一切律法和一切先知,就是整体上的信之教义就取决于这两者,即:爱神胜过自己,并爱邻如己(马太福音22:35-40;马可福音12:2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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