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20.创世记1:3.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
当人开始意识到良善和真理是更高级、更优越的东西时,就迈出了第一步。完全外在的人甚至不知道何为良善与真理;因为他们以为属于爱自己爱世界的一切就是良善,赞成这些爱的一切就是真理。殊不知,这种“良善”实为邪恶,这种“真理”实为虚假。但当人被重新孕育时,他首先开始意识到他的“良善”并非良善。随着他更多地进入光明,便开始认识到主的存在,明白祂是良善和真理本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人们应当知道主的存在:
你们若不信我永在,必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8:24)
还应当知道,主是良善本身或生命,是真理本身或光,因此良善或真理若非来自主,就不存在,如经上所说: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祂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1, 3-4,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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