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1547.“罗得与他一起”表示感官,或感官之物,这在前面(1428节)已经简要阐明。由于此处具体论述的是“罗得”,所以必须知道他代表主的哪一方面。法老代表最终把主送走的记忆知识或事实;而罗得代表感官事物,也就是外在人及其享受;这些享受是感官的享受,因而是通常迷惑童年时期的人或心智,把他或它引离良善的最外在事物。因为人越沉溺于恶欲所带来的享受,就越被引离属于爱和仁的属天事物;事实上,这些享受里面有源于自我和世界的爱,而属天之爱永远无法与这些爱和谐一致。然而,有些享受虽具有相似的外在表象,却与属天事物完全一致(对此,参看945, 994, 995, 997节)。但源于恶欲的享受必须被抑制并清除,因为它们阻碍通往属天事物的道路。本章罗得与亚伯兰分离所指的,正是这些享受,而不是那些与属天事物一致的享受;那些享受的存在在此由“罗得与他一起”来表示。然而,“罗得”一般表示外在人,这从下文(1563节)明显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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