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16

Faith16.这一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属天的奥秘 #1450

1450.“从那里他

1450.“从那里他又迁到伯特利东边的山”表示当主是个孩子时,祂的第四个状态。这从上下文和发展过程清楚可知,发展过程是这样:主从婴儿时期开始首先吸收爱的属天事物。爱的属天事物在于对耶和华的爱和对邻舍的爱,以及存在于这些爱中的纯真本身。其它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是从这些事物中,如同从生命的真正源泉那样流出的,因为其它一切事物只是衍生物。这些属天事物主要是在婴儿到童年阶段被灌输给人。人没有被灌输任何知识,因为在他知道何为爱、何为情感之前,它们就从主流入并影响他,这从婴儿的状态和之后童年早期的状态可以看出来。人里面的这些事物被称为“余剩”,主将余剩植入人,并储存起来,以备他以后的生活所用。关于这种余剩,前面已经讨论过好几次了(详情可参看468, 530, 560, 561, 660, 661节)。主因和其他人一样出生,所以也按次序被引入属天事物,事实上是从婴儿直到童年时期一步一步被引入的,之后又被引入知识或认知。主所经历的这些事就是本节经文所描述的,在下文以“亚伯兰寄居在埃及”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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