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16

Faith16.这一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属天的奥秘 #10472

10472.“你知道

10472.“你知道这百姓,他们是专于作恶的”表这个民族的兴趣在于与神圣的内在之物分离的外在之物。这从“恶”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恶”和“罪”是指与神性的断绝、分离,以及对它的一种背离(参看4997, 5746, 5841, 9346节)。之所以说“与神圣的内在之物分离”,是因为当外在之物与内在之物分离时,它也与神圣之物分离;因为一个人里面的神圣之物居于他的内在。从天堂流入并与人同住,也就是经由 天堂来自主之物就被称为“神圣”。天堂流入一个人的内在,并经由这内在流入他的外在;因为人的内在是照着天堂的形像,因而是为了接受属于那里的属灵事物而被造的;外在是照着世界的形像,因而是为了接受属于那里的属世事物而被造的(9279, 10156节)。由此明显可知一个外在与内在分离的人是什么样,也就是说,他的兴趣只在于尘世、世俗和肉体事物。那些兴趣只在于这些事物的人不明白何为内在,因而也不明白何为关心天上的神性事物。他们以为,当他们去做那些构成教会的外在敬拜的事时,也就参与了神性的事。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在这种时候,要么他们从小就已习惯的肉体快乐主宰了他们的心智,要么他们可以在他人面前表现的世俗目的激励着他们,要么履行他们的职责所获得的利益或赢得的声望成为他们的动机。因此,他们对尘世、世俗和肉体事物感兴趣,对天上的神性事物不感兴趣。而那些兴趣在于来自内在之物的外在事物之人则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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