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16

Faith16.这一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属天的奥秘 #10445

10445.“我必使

10445.“我必使你们的种像天上的星那样增多”表良善和真理,以及关于它们的认知或知识。这从“种”和“星”的含义清楚可知:“种”当论及天堂和教会时,是指那里的良善和真理(参看1940, 3038, 3310, 3373, 3671, 6158, 10249节);“星”是指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2495, 2849, 4697节)。就字义而言,“使亚伯拉罕、以撒和以色列的种像天上的星那样增多”是指使以色列和犹太民族不计其数地繁衍;但由于圣言中的名字表示属灵和属天的实物,这三人的名字表示天堂 和教会,所以他们的“种”表示存在于天堂和教会中的良善和真理。经上之所以说“天上的星”,是因为圣言中的对比也有一个灵义(参看3579, 8989节)。此处是以“天上的星”来作对比的,因为这些“星”表示良善和真理,即关于它们的认知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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