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10196.“在法版上的施恩座前面”表主垂听并接受由爱之良善所产生的敬拜的一切所在之地。这从“施恩座”和“法版”的含义清楚可知:“施恩座”是指主对由爱之良善所产生的敬拜的一切的垂听和接受(参看9506节);“法版”是指圣言方面(8535, 9503节),因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就是圣言(9987节)。
此处有必要用几句话来说一说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和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是神性之爱本身,因而是神性良善本身。但就主在显为太阳的祂之下的天堂里的同在而言,祂是神性真理。然而,这神性真理拥有适合天使和灵人接受的神性良善在它里面。这神性同在就是那被称为“耶和华的灵”和“圣者”的。它之所以被称作神性真理,而非神性良善,是因为,天使和灵人是被造的,并由此而为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者。他们和世人一样享有心智的两种官能,即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形成是为了接受神性真理,意愿形成是为了接受神性良善;他们的理解力不仅有助于接受这真理,还有助于感知这良善。
通过对比世界的太阳和从这太阳产生的世界,简单人也能对这个问题获得某种概念。这太阳是由火构成的,但它发出的是热和光。谁都能知道,光不在太阳本身里面,相反,光是从它发出来的。只有在太阳发出的光含有热在里面的情况下,植物才会复苏、生长,结出果实和种子。之所以通过对比来说明这些事,是因为整个自然界是代表主国度的一个舞台;它之所以是这样一个代表舞台,是因为自然界由神性通过灵界产生,并不断产生,也就是持续存在。正因如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火”也是;“光”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如在约翰福音1:9; 3:19; 9:5;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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