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16

Faith16.这一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属天的奥秘 #10119

10119.“照我所

10119.“照我所吩咐你的一切”表照着神性秩序的律法。这从“吩咐”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耶和华,也就是主时,“吩咐”是指照着神性秩序的律法。事实上,从凡主所吩咐的事,都是遵照神性秩序,因而遵照它的律法,因为天堂里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那里的主构成真正的秩序;因此,主所吩咐的一切都秩序的律法。秩序的律法是主的神性真理(参看1728, 2258, 2447, 5703, 7995, 8512, 8700, 898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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