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5.这个顺序就像意愿的一切通过理解力进入身体行为的顺序。没有理解力,意愿不会从自己产生任何东西;没有意愿,理解力也不会从自己产生任何东西。为叫某种东西可以存在,两者必须联合行动。或也可说:属于意愿的情感若不通过属于理解力的思维,就不会从自己产生任何东西,反之亦然;为叫某种东西可以存在,它们必须联合行动。请认真想一想:若从思维中拿走属于某种爱的一切情感,你还能思考吗?若从情感中拿走一切思维,你还能被任何东西打动吗?或也可说,若从思维中拿走情感,你还能说话吗?若从情感中拿走思维或理解力,你还能做什么?仁与信也是如此。
8690.“众百姓从早到晚都站在你的面前呢”表那时这是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在每种状态下所拥有的意愿的一切行为的源头。这从以色列的代表,以及“站在摩西面前”和“从早到晚”的含义清楚可知。以色列,即此处的“百姓”,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参看8645节)。“站在摩西面前”是指服从神之真理,如前所述(8686节);它因是指服从,故是指意愿的一个行为;事实上,服从源于意愿,不过源于一个出于命令而非对真理的情感而实行真理的意愿,因为这意愿是服从。“从早到晚”是指在每种状态下,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如前所述(8687节)。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一个人在重生之前所经历的第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他行良善是出于服从,还不是出于情感。但这种良善是他所行的真理,因为他这样做只是出于命令,因而仍是出于强迫,而非出于自由。当他出于情感行善时,就是出于自由行善;因为从爱与情感所流出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当一个人经历第一种状态时,主就会流入并直接引导;但主的直接流注不会进入感知,因为它流入人的最内层;但当主的流注既是直接的,同时也是间接的时,它就会进入感知,并产生情感,因为它不仅流入人的最内层,还流入他的中间和最外层。这一种状态就是本章接下来所论述的;而前一种状态则是这几节所描述的,在这几节,经上论到摩西说,他独自审判(参看前面的说明, 868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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