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15

Faith15.这个

Faith15.这个顺序就像意愿的一切通过理解力进入身体行为的顺序。没有理解力,意愿不会从自己产生任何东西;没有意愿,理解力也不会从自己产生任何东西。为叫某种东西可以存在,两者必须联合行动。或也可说:属于意愿的情感若不通过属于理解力的思维,就不会从自己产生任何东西,反之亦然;为叫某种东西可以存在,它们必须联合行动。请认真想一想:若从思维中拿走属于某种爱的一切情感,你还能思考吗?若从情感中拿走一切思维,你还能被任何东西打动吗?或也可说,若从思维中拿走情感,你还能说话吗?若从情感中拿走思维或理解力,你还能做什么?仁与信也是如此。

属天的奥秘 #8420

8420.“是否行在

8420.“是否行在我的律法中”表他们能否过一种真理和良善的生活。这从“行”和“律法”的含义清楚可知:“行”是指生活(参看519, 1794节);“律法”是指圣言(2606, 3382, 6752节)。它因表示圣言,故表示神性真理(7463节),因而还表示良善和真理的教义。所以“行在耶和华的律法中”表示照教义所要求的过一种真理和良善的生活。人人都知道,“行在律法中”表示照律法所要求的生活,因为这个词是日常用语之一。由此可见,“行”表示生活,而且和其它许多词一样,“行”这个词本身具有它在灵义上所拥有的含义。这唯独归因于灵界进入思维观念,因而进入话语的流注;因为没有这种流注,谁会说“行”,而非生活(在律法中,行在律例、诫命或对神的敬畏中)呢?这同样适用于“去”(going),它表示生活,如刚才所述(8417节);也适用于“起行”(journeying)、“前行”(advancing)、“寄居”(sojourning)。这些词之所以表示生活,是因为灵界没有空间,取而代之的是生活状态(参看2625, 2684, 2837, 3356, 3387, 4321, 4882, 5605, 738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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