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15

Faith15.这个

Faith15.这个顺序就像意愿的一切通过理解力进入身体行为的顺序。没有理解力,意愿不会从自己产生任何东西;没有意愿,理解力也不会从自己产生任何东西。为叫某种东西可以存在,两者必须联合行动。或也可说:属于意愿的情感若不通过属于理解力的思维,就不会从自己产生任何东西,反之亦然;为叫某种东西可以存在,它们必须联合行动。请认真想一想:若从思维中拿走属于某种爱的一切情感,你还能思考吗?若从情感中拿走一切思维,你还能被任何东西打动吗?或也可说,若从思维中拿走情感,你还能说话吗?若从情感中拿走思维或理解力,你还能做什么?仁与信也是如此。

属天的奥秘 #8263

8263.“我要向耶

8263.“我要向耶和华歌唱”表这荣耀唯独属于主。这从“向耶和华歌唱”的含义清楚可知,“向耶和华歌唱”是指将荣耀归与主,如刚才所述(8261节);也就是说,这荣耀属于祂。它之所以唯独属于祂,是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是指主(8261节),因此主是独一神。在圣言的各处,经上都说,荣耀或尊荣、威严必唯独属于神。凡不知道圣言内层事物的人都以为主像世人那样渴望并喜爱荣耀;他这样认为是因为荣耀优先于宇宙所有人而归于祂。但主渴望荣耀不是为了祂自己,而为了那将荣耀归与祂的人。一个将荣耀归与祂的人如此行,是因为他将主作为至高无上者来尊崇,并且相比之下,出于谦卑将自己视为无有。由于当一个人将荣耀归与主时,尊崇和谦卑就都有了,那时他处于一个适合接受来自主的良善,也接受对祂的爱之流注的状态。这就是为何主渴望一个人将荣耀归与祂(参看4347, 4593, 5957节)。来自主的良善的流注进入一颗谦卑的心(参看3994, 74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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