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5.这个顺序就像意愿的一切通过理解力进入身体行为的顺序。没有理解力,意愿不会从自己产生任何东西;没有意愿,理解力也不会从自己产生任何东西。为叫某种东西可以存在,两者必须联合行动。或也可说:属于意愿的情感若不通过属于理解力的思维,就不会从自己产生任何东西,反之亦然;为叫某种东西可以存在,它们必须联合行动。请认真想一想:若从思维中拿走属于某种爱的一切情感,你还能思考吗?若从情感中拿走一切思维,你还能被任何东西打动吗?或也可说,若从思维中拿走情感,你还能说话吗?若从情感中拿走思维或理解力,你还能做什么?仁与信也是如此。
6750.“妇人把他带到法老的女儿那里”表对记忆知识的一种情感。这从“法老的女儿”的代表清楚可知,“法老的女儿”是指一种宗教信仰(参看6729节);在此是指对记忆知识的一种情感。因为本节描述了第三个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女儿”表示情感(2362, 3963节),而“法老”表示总体上的记忆知识(6015节),因此“法老的女儿”表示对记忆知识的一种情感。这一点从内义上的思路也明显看出来,因为摩西代表神之律法方面的主,若法老的女儿和以前一样代表一种宗教信仰,他就无法被带到法老的女儿那里给她作儿子;此外,记忆知识是那些正在重生的人必须先获得的东西,因为它们是构成理解力的事物的一个基础层面,理解力是信之真理的接受者(6125节),信之真理是仁之良善的接受者。由此可见,记忆知识构成是人在重生时的第一个层面。
记忆知识还构成当主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或神性律法时置于祂里面的第一个层面。这就是主还是小孩子时就被带到埃及(马太福音2:13, 14),因而何西阿书中的预言所表示的,
我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来。(何西阿书11:1; 马太福音2:15)
前面多次说明,“埃及”表示记忆知识;但记忆知识不是指世俗知识,而是指教会所拥有的知识(对此,参看4749, 4964-4966, 6004节)。后一种知识也是“埃及”真正意义上所表示的。第一个层面通过这些知识形成(参看590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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