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5.这个顺序就像意愿的一切通过理解力进入身体行为的顺序。没有理解力,意愿不会从自己产生任何东西;没有意愿,理解力也不会从自己产生任何东西。为叫某种东西可以存在,两者必须联合行动。或也可说:属于意愿的情感若不通过属于理解力的思维,就不会从自己产生任何东西,反之亦然;为叫某种东西可以存在,它们必须联合行动。请认真想一想:若从思维中拿走属于某种爱的一切情感,你还能思考吗?若从情感中拿走一切思维,你还能被任何东西打动吗?或也可说,若从思维中拿走情感,你还能说话吗?若从情感中拿走思维或理解力,你还能做什么?仁与信也是如此。
4855.“到亭拿”表状态,也就是为了教会进行请教时的状态。“亭拿”就表示这种状态,这一点也可从士师记明显看出来,其中提到参孙下到亭拿,在那里娶了非利士人的女儿为妻(士师记14:1-4,7);“亭拿”在那里同样表示为了教会进行请教的状态。他从非利士人的女儿当中所娶的妻子在代表意义上是指从并非良善之物那里所获得的真理,因而是指变得模糊的真理,这种真理在此也由“他玛”来代表;因为“非利士人”是指那些拥有信之教义,却没有照之生活的人(1197, 1198, 3412, 3413节)。此外,他玛出现在属于但支派所承受地业(约书亚记19:43)的地方当中。在圣言中,所有地名都表示事物和状态(参看1224, 1264, 1888, 3422, 4298, 44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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