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5.这个顺序就像意愿的一切通过理解力进入身体行为的顺序。没有理解力,意愿不会从自己产生任何东西;没有意愿,理解力也不会从自己产生任何东西。为叫某种东西可以存在,两者必须联合行动。或也可说:属于意愿的情感若不通过属于理解力的思维,就不会从自己产生任何东西,反之亦然;为叫某种东西可以存在,它们必须联合行动。请认真想一想:若从思维中拿走属于某种爱的一切情感,你还能思考吗?若从情感中拿走一切思维,你还能被任何东西打动吗?或也可说,若从思维中拿走情感,你还能说话吗?若从情感中拿走思维或理解力,你还能做什么?仁与信也是如此。
4358.“就说,这些和你同行的是谁呢”表承认。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字上的询问并非至高意义上的询问;至高意义上所论述的主无需询问人,因为祂知道一切事,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因此,“这些和你同行的是谁呢”这个问题表示承认。因为“以扫”代表主的神性属世良善,神性良善立刻承认与它结合的真理。此外,一切良善都如此行,因为良善没有它称之为真理的事物,就无法存在;而真理没有它们称之为良善的东西,也无法存在。这二者自动结合;不过,良善如何,与它结合的真理就如何。正是良善承认它们;并与它们结合,如同丈夫与妻子结合;事实上,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就是灵义上的婚姻(参看2508, 2618节)。良善承认自己的真理,真理承认自己的良善,它们由此结合在一起(参看3101, 3102, 3161, 3179, 318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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