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二)对真理的内在承认,也就是信仰,只存在于那些处于仁爱的人里面
Faith13.刚才说了什么是信,现在说说什么是仁。就其起源或初始而言,仁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于良善热爱真理,所以对良善的情感会产生对真理的情感,并通过它产生对真理的承认,也就是信。通过这一系列步骤,对良善的情感就逐渐取得形式或显现,并变成仁。这就是仁从它的起源,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通过信,也就是对真理的承认,到它的最后目的,也就是仁的逐步发展。最后的目的就是行动。由此可见,爱,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如何产生信(信与对真理的承认是一回事),并通过这信产生仁(仁与通过信作工的爱是一回事)。
9132.“就要被卖,顶他所偷来的”表疏远。这从“被卖”和“顶所偷来的”的含义清楚可知:“被卖”是指疏远(参看4752, 4758, 5886节),在此是指对已经被夺走,并且荡然无存的良善或真理的疏远(9131节);“顶所偷来的”是指用代替被夺走之物的其它某种良善或真理作出修正和恢复,这由“赔偿”来表示(9130节)。因为所偷来的东西被卖,是为了赔偿所偷来的东西。这节经文的意思是:一个人若能看见与他同在的良善或真理正在被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夺走,就犯下了对它们施暴的罪,因为他完全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事实上,当一个人清楚知道他在做什么时,他的行为便源于他的意愿,同时也源于他的理解力,从而源于他的整个人,因为人之为人,凭的是心智的这两种官能。源于这二者的行为源于邪恶所生的虚假:源于虚假,是因为它源于理解力;源于邪恶,是因为它源于意愿。这就是使得此人有罪的原因。凡来自人的理解力,同时来自他意愿的东西都会变成他自己(参看9009, 9069, 9071节);一个人若看见自己意愿里面的邪恶,却不用自己的理解力来约束它,就有罪了(参看90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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