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二)对真理的内在承认,也就是信仰,只存在于那些处于仁爱的人里面
Faith13.刚才说了什么是信,现在说说什么是仁。就其起源或初始而言,仁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于良善热爱真理,所以对良善的情感会产生对真理的情感,并通过它产生对真理的承认,也就是信。通过这一系列步骤,对良善的情感就逐渐取得形式或显现,并变成仁。这就是仁从它的起源,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通过信,也就是对真理的承认,到它的最后目的,也就是仁的逐步发展。最后的目的就是行动。由此可见,爱,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如何产生信(信与对真理的承认是一回事),并通过这信产生仁(仁与通过信作工的爱是一回事)。
6779.“有牧羊的人来把她们赶走了”表沉浸于邪恶的教导者反对他们。这从“牧羊的人”、“赶走”和女儿的含义清楚可知:“牧羊的人”是指那些进行教导并引向仁之良善的人(参看343, 3795, 6044节),在此是指那些虽进行教导,但因沉浸于邪恶而未引向仁之良善的人,如下文所述;“赶走”是指反对;女儿,即此处他们所赶走的人,是指属于教会的事物,如前所述(6775节)。“牧羊的人”在此表示那些虽进行教导,却未引向仁之良善的人,因为他们沉浸于邪恶。事实上,那些沉浸于邪恶的人从来就不承认仁爱及其行为有助于救恩,因为他们无法承认违背他们生活的东西,这样做就是违背他们自己。他们因沉浸于邪恶,因此甚至不知道何为仁爱,故而也不知道何为仁爱的行为。他们教导信仰,声称他们因这信而称义,因这信而有天堂的应许。他们就是那些反对取自圣言的仁之教义,因而反对处于简单良善的真理之人的人;处于简单良善的真理之人由“米甸祭司的女儿”来表示;她们打了水,并打满槽给羊群喝之后,牧羊的人把她们从井旁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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