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二)对真理的内在承认,也就是信仰,只存在于那些处于仁爱的人里面
Faith13.刚才说了什么是信,现在说说什么是仁。就其起源或初始而言,仁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于良善热爱真理,所以对良善的情感会产生对真理的情感,并通过它产生对真理的承认,也就是信。通过这一系列步骤,对良善的情感就逐渐取得形式或显现,并变成仁。这就是仁从它的起源,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通过信,也就是对真理的承认,到它的最后目的,也就是仁的逐步发展。最后的目的就是行动。由此可见,爱,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如何产生信(信与对真理的承认是一回事),并通过这信产生仁(仁与通过信作工的爱是一回事)。
6179.“请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表一种神圣的结合。这从“把手放在大腿底下”的含义清楚可知,“把手放在大腿底下”是指通过与婚姻之爱有关的东西竭尽全力建立的一种结合;因为“手”表示能力(参看878, 3091, 4931-4937, 5328, 5544节),“大腿”表示与婚姻之爱有关的东西(3021, 4277, 4280, 4575, 5050-5062节)。就至高意义而言,婚姻关系是神性与神性人身在主里面的合一。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在天堂的合一正是由此而来,因为从主发出的,是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天堂由此被称为天堂,并被称为一个婚姻,因为那里存在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该结合从主发出,并构成天堂。而且,由于主在那里是良善,天堂是源于该良善的真理,故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天堂以及教会被称为“新妇”。因为良善与真理构成一个婚姻,这二者的结合就是婚姻关系所表示的。由此可见,一件事若接受“把手放在大腿底下”所表示的具有婚姻性质的东西约束,是何等神圣。真正的婚姻之爱便从这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而降,关于这爱及其圣洁,可参看前文(2727-275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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