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二)对真理的内在承认,也就是信仰,只存在于那些处于仁爱的人里面
Faith13.刚才说了什么是信,现在说说什么是仁。就其起源或初始而言,仁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于良善热爱真理,所以对良善的情感会产生对真理的情感,并通过它产生对真理的承认,也就是信。通过这一系列步骤,对良善的情感就逐渐取得形式或显现,并变成仁。这就是仁从它的起源,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通过信,也就是对真理的承认,到它的最后目的,也就是仁的逐步发展。最后的目的就是行动。由此可见,爱,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如何产生信(信与对真理的承认是一回事),并通过这信产生仁(仁与通过信作工的爱是一回事)。
5526.“这样,我就把你们的弟兄交给你们”表这样真理就会变成良善。这从西缅和雅各的十个儿子的代表清楚可知:西缅,即此处“交给他们的弟兄”是指意愿中的信(参看5482节);雅各的十个儿子,即此处约瑟把西缅所“交给”的人,是指属世层中教会的真理(5403, 5419, 5427, 5428, 5512节)。“这样,我就把你们的弟兄交给你们”之所以表示这样真理就会变成良善,是因为当“交给”意愿中的信时,真理就变成了良善。
事实上,一旦属于教义的信之真理进入意愿,它就变成了生活的真理和行为上的真理,这时就被称为良善,也变成属灵的良善;主会在人里面利用这良善来形成一个新意愿。意愿之所以使得真理成为良善,是因为就本身而言,意愿只是爱;凡人所爱的,他都会意愿;凡他不爱的,他都不会意愿;还因为凡出于爱,或从爱流出的,都被人感觉为良善,因为他以此为快乐。由此可知,凡出于意愿或从意愿流出的,都是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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