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二)对真理的内在承认,也就是信仰,只存在于那些处于仁爱的人里面
Faith13.刚才说了什么是信,现在说说什么是仁。就其起源或初始而言,仁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于良善热爱真理,所以对良善的情感会产生对真理的情感,并通过它产生对真理的承认,也就是信。通过这一系列步骤,对良善的情感就逐渐取得形式或显现,并变成仁。这就是仁从它的起源,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通过信,也就是对真理的承认,到它的最后目的,也就是仁的逐步发展。最后的目的就是行动。由此可见,爱,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如何产生信(信与对真理的承认是一回事),并通过这信产生仁(仁与通过信作工的爱是一回事)。
4091.“在那里向我许过愿”表神圣之物。这从“许愿”的含义清楚可知,“许愿”是指希望主会提供;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是指祂的确提供的事实(3732节)。由于凡主所提供的,都从祂发出,凡从祂发出的,皆为神圣,故“许愿”在此表示神圣之物。“许愿”表示从主发出之物,因而表示神圣之物;这一事实乍一看似乎相去甚远。不过,这是因为人若要得到他想要的,就会许愿,通过所许的愿把自己与某种事物绑在一起,也就是把与神性相关的某种事物加到自己身上。但当这个词论及的是神性本身或主时,它就不是指任何所许的愿或誓言(vow),而是指旨意或意愿和提供,也就是一件发生的事。因此,凡神性或主所行的,皆从祂自己发出;凡从祂发出的,皆为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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