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11

Faith11.由于

Faith11.由于信仰是对真理的内在承认,还由于信仰与真理是一体,或同一个,如前所述(2, 4–6节),故可推知,没有一种内在承认的一种外在承认不是信,虚假的说服也不是信。没有一种内在承认的一种外在承认是一种对未知之物的信,对未知之物的信纯粹是记忆知识,这种知识若被确认,就会变成说服。那些持守这种知识和说服的人认为某事是真的,是因为某人就是这么说的,或相信它是真的,是因为他们已经确认它;然而,虚假能像真理那样被确认,甚至有时更容易被确认。出于确认而认为某事是真的,就是认为别人所说的话是真的,然后还没有先检查一下就确认它。

属天的奥秘 #2542

2542.“在他们耳

2542.“在他们耳边将这一切话都说了”表示对来自这个源头的确认作出的劝告,甚至直到它们顺从,或说劝告理性概念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提供支持,甚至直到顺从。这从内义上的整个思路,以及“耳”的含义清楚可知。从整个思路可知:凡理性承认的事都有许多具有确认性质的事物,或说凡理性承认的事都有许多支持性的论据;事实上,理性的承认完全是由于这些确认性的事物,或说没有证据,理性不会承认任何事。这就是为何当理性概念被带入顺从的状态时,就会对确认性的事物或支持性的论据作出劝告,因为它们总是准备就绪,可以说正在起来。从“耳”的含义可知:就圣言的内义而言,“耳”表示顺从,这是由于听与顺从之间存在的对应关系。此外,这种对应关系就潜藏在“听”,尤其“听从”这个词中。这种对应关系源于来世;在那里,那些愿意顺从的人属于耳朵这个区域,事实上就对应于听觉本身,这是一个至今不为人知的奥秘。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些事等到后面论述对应关系时会看得更清楚。“耳”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目前只能从以赛亚书引用以下经文:
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将他们的眼涂抹掉,免得他们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以赛亚6:10)
此处“眼睛看见”是指理解,“耳朵听见”是指用情感来感知,因而是指顺从。主说下面这句话时也没有别的意思:
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马太福音11:15, 13:9, 43; 路加福音8:8;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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