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10

Faith10.主对

Faith10.主对多马说:

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约翰福音20:29)

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与对真理的内在承认分离的一种信;而是说那些没有像多马那样亲眼看见主,却仍相信祂的存在之人是有福的,因为这是在来自主的真理之光中看见的。

诠释启示录 #892

892.“以及凡受他

892.“以及凡受他名之印记的”表示照着前面的描述对它品质的接受和承认。这从“受印记”和“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受印记”是指接受和承认(AE 838, 886节);“名”是指任何人的品质(参看AE 102, 135, 148, 676, 696a, 815c, 841节),因而在此是指照着前面(启示录13章)对这兽的描述;这些事物构成他们在灵界的名字,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照着自己的品质获得一个名字,那里的每个人的名字都用一个属灵语言的词语来表达;这个词语以属世的语言的确可以发音,但仍无法理解,因为它包括许多无法以属世思维的观念来理解,从而无法以这个世界上的话语来表达的东西。这清楚表明,“兽名之印记”表示对这种宗教说服或宗教的承认,即承认前面所描述的它的一切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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