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10

Faith10.主对

Faith10.主对多马说:

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约翰福音20:29)

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与对真理的内在承认分离的一种信;而是说那些没有像多马那样亲眼看见主,却仍相信祂的存在之人是有福的,因为这是在来自主的真理之光中看见的。

揭秘启示录 #26

26.“连刺祂的人也

26.“连刺祂的人也要看见祂”表教会中那些处于虚假的人也将看见。 “刺”耶稣基督无非是指摧毁祂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也由以下经文来表示:
惟有一个兵扎祂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约翰福音19:34)
“血和水”是指属灵和属世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的属灵之义和属世之义。“扎主的肋旁”是指以虚假来摧毁圣言的属灵之义和属世之义,正如犹太人所行的。因为主受难的一切事都代表犹太教会在圣言方面的状态。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5-17节)。“扎”祂之所以表示以虚假摧毁圣言,是因为这论及耶稣基督,经上随后称其为“人子”,“人子”表示主的圣言,故“刺人子”就是刺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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