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10

Faith10.主对

Faith10.主对多马说:

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约翰福音20:29)

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与对真理的内在承认分离的一种信;而是说那些没有像多马那样亲眼看见主,却仍相信祂的存在之人是有福的,因为这是在来自主的真理之光中看见的。

属天的奥秘 #309

309.“剑的火焰自

309.“剑的火焰自行转动”表示对自己的爱及其疯狂的欲望和信念,它们是这样:人们的确想要进入,但实际上却被带到了肉体和世俗事物中。能证明这一点的圣言经文如此之多,以至于可以填满好几页,仅从以西结书引用下列经文:
你要预言说,耶和华如此说,你要说,一把剑,一把剑,已经磨利擦亮,磨利为要大行杀戮,擦亮为要像闪电。要再次第三次地使这剑,就是杀死他们的剑,进入他们的内屋,使他们的心融化的,就是这大行杀戮的剑。在他们的各城里加增罪行;我已在那里设下骇人的剑。阿哈!这剑造得像闪电!(以西结书21:9-10, 14-15)
此处“一把剑”表示人的荒凉状态,以致他看不见任何良善与真理,只看见“加增罪行”所表示的虚假和相对立的事物。在那鸿书,论到那些想要进入信的秘密之人,经上还说:
马兵冲锋,又有剑的火焰,枪矛的闪电,众多被杀的。(那鸿书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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