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1

Faith1.如今,

(一)信仰是对真理的一种内在承认

Faith1.如今,人们将信仰理解为纯粹的思想,即思想事情就是如此,因为教会就是这么教导的,还因为这种思想并未显明给理解力。因为我们被告知,只要信,不要怀疑。我们若说不理解,就会被告知,这就是信的原因,或说这就是为何我们要信。结果,当今的信仰是对未知之物的信仰,可称作盲目信仰;它是一个人传给另一个人的指令,故是从过去传下来的历史性信仰。稍后会看到,这不是一种属灵的信仰。

属天的奥秘 #3295

3295.“这民必强

3295.“这民必强于那民”表示一开始,真理必优先于真理之良善。这从“(人)民”和“强于”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真理,如刚才所述(3294节);“强于”是指优先。首先提到的“民”表示真理,其次提到的“民”表示真理之良善。真理之良善是从真理中升出来的良善,该良善在第一次出现时是真理,但被称为良善,因为它看似良善。这就是为何“民”也表示这种良善,该良善在第一次出现时被称为真理之良善。
要获得对该良善的某种概念,我们必须知道,一个人在重生之前出于真理行善,但在重生之后出于良善行善。或更清楚地说,一个人在重生之前出于理解力行善,但在重生之后出于意愿行善。因此,来自理解力的良善本身不是良善,而是真理;而来自意愿的良善才是良善。例如,一个人不孝敬父母,但后来学习十诫,知道要孝敬父母;当他先开始孝敬父母时,是按照诫命来孝敬的。这种孝敬是诫命的产物,故本身不是良善,因为它不是从爱流出的,而是要么来自对律法的服从,要么来自对律法的惧怕。尽管如此,它仍被称为真理之良善;但它在第一次出现时是真理,因为那时,这个人行的不是良善,而是真理。然而,当此人出于爱孝敬父母时,在这种情况下,它就是良善。这同样适用于其它一切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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