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1

Faith1.如今,

(一)信仰是对真理的一种内在承认

Faith1.如今,人们将信仰理解为纯粹的思想,即思想事情就是如此,因为教会就是这么教导的,还因为这种思想并未显明给理解力。因为我们被告知,只要信,不要怀疑。我们若说不理解,就会被告知,这就是信的原因,或说这就是为何我们要信。结果,当今的信仰是对未知之物的信仰,可称作盲目信仰;它是一个人传给另一个人的指令,故是从过去传下来的历史性信仰。稍后会看到,这不是一种属灵的信仰。

属天的奥秘 #2173

2173.“撒拉”在

2173.“撒拉”在此是指在真理方面的主。这从“撒拉”的代表清楚可知,“撒拉”是指与良善联合的直觉真理,在此是指理性真理,原因和刚才亚伯拉罕的一样。“撒拉”代表真理(可参看1468, 1901, 2063, 2065节)。在圣言的历史部分,良善与真理只能以一种婚姻来代表,因为这是良善与真理彼此间的真实关系。事实上,一种神性婚姻存在于属天事物和属灵事物之间,或可以说,存在于爱的事物和信的事物之间,或也可说,存在于意愿的事物和理解力的事物之间。意愿的事物是良善的形式,理解力的事物是真理的形式。这样一种婚姻就存在于主在天上的国度中,也存在于主在地上的国度,即教会中;同样存在于每个人及其每一个事物里面,事实上存在于一切最小细节里面。凡没有这种婚姻存在于里面的,都没有生命。来自这神性婚姻的这样一种婚姻(尽管在形式和种类上不同)就存在于整个自然界及其所有部分中。否则,任何事物都不会在那里持续存在。由于这种婚姻无处不在,所以出现在先知书,尤其以赛亚书中的每个主题都以双重词语来表达:一种词语涉及属天之物或良善,一种词语涉及属灵之物或真理(可参看683, 793, 801节)。类似于婚姻的某种东西无处不在(可参看718, 747, 917, 1432节)。这解释了为何“亚伯拉罕”代表主的良善,“撒拉”代表主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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