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99

99.“看哪,魔鬼要

99.“看哪,魔鬼要把你们中间一些人下在监里”表示他们的生活良善会被来自地狱的邪恶侵扰。被魔鬼“下在监里”或拘留就表示这一点,因为“魔鬼”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所在的地狱,因而抽象地说,是指在那里并来自那里的邪恶(AR 97节)。“下在监里”或被拘留是指被侵扰,因为那些被来自地狱的邪恶侵扰的人就好像被关进监狱,他们只能思想邪恶,即便在意愿良善的时候。争战和内在的焦虑由此产生,他们无法从中得释放,几乎就像那些戴着锁链的人。原因在于,只要与虚假粘在一块,他们的良善就不是良善,并且只要与虚假粘在一块,他们的良善就有邪恶在里面;因此,这良善就是那受侵扰的。

但这种侵扰发生在灵界,而不是自然界,因而发生在死后。我经常被恩准看到他们所受的侵扰。他们哀叹说,他们曾经行善,现在也愿意行善,却因周围的邪恶而不能行善。然而,他们不是都受一样的侵扰,而是照着他们确认虚假的程度而更严重,故经上说:“魔鬼要把你们中间一些人下在监里。”确认虚假是有害的,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91-97节)。

在圣言中,“被囚的”和此处“下在监里的”所表相同,如在这些地方;以赛亚书:

我要使你作人民的约,领被囚的出牢狱,领坐黑暗的出牢房。(以赛亚书42:6-7; 49:8-9)

又:

耶和华差遣我给被掳的、被囚的宣告自由。(以赛亚书61:1)

撒迦利亚书:

我因与你立约的血,要从无水坑里释放被囚的人。(撒迦利亚书9:11)

诗篇:

神领用枷锁被囚的出来。(诗篇68:6)

又:

愿被囚之人的叹息来到你面前。(诗篇79:11)

又:

要垂听被囚之人的叹息,为死亡之子开门。(诗篇102:20)

又:

耶和华释放被囚的。(诗篇146:7)

很明显,在这些地方,“被囚的”不是指世上的被囚之人,而是指那些被地狱,因而被邪恶和虚假所囚的人。主的这些话的含义是一样的:

我在监里,你们不来探望我。(马太福音25:43)

由于主将那些虽在教义上处于虚假,但在生活上却处于良善的人“领出牢房”,或从侵扰中释放出来,所以祂说“你将要受的苦你不用怕”,还说:“你务要忠信至死,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


诠释启示录 #990

990.“他们因痛苦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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