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97

97.“乃是撒但会堂

97.“乃是撒但会堂的人”表因为他们在教义上处于虚假。之所以称为“会堂”,是因为所提及的是犹太人。犹太人在会堂施行教导,故“会堂”表示教义。“撒但”表示那些处于虚假之人的地狱,故它被称为“撒但会堂”。地狱被称为“魔鬼”和“撒但”,被称为“魔鬼”的地狱是指诸如处于邪恶的人,确切地说,是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被称为“撒但”的地狱则指诸如处于虚假的人,确切地说,是以自己的才华为骄傲的人。地狱之所以被称为“魔鬼”和“撒但”,是因为凡在地狱者皆被称为魔鬼和撒但。由此明显可知,他们“乃是撒但会堂的人”表示在教义上处于虚假。
由于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在生活上处于良善,在教义上处于虚假的人,而这种人只知道自己处于良善,其虚假就是真理,故有必要对其加以说明。一切敬拜的良善皆由真理形成,一切真理皆通过良善形成,故良善若没有真理,就不是良善;真理若没有良善,也不是真理;诚然,从外在形式上看,它们似乎是良善与真理,其实并不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被称为天上的婚姻;人里面的教会与天堂就出于该婚姻。因此,
如果虚假取代了真理,那么人就会行虚假的良善,这良善并非良善,因为它要么是伪善,要么是邀功的,要么是与生俱来的属世之善。
举例说明这一点。人若处于这一虚假:他自以为凭自己行善,因为他有行善的能力,那么他的良善就不是良善,因为是他自己,而不是主在这良善中。若人处于这一虚假:他能行出本为良善的良善,而无需知道自己里面的邪恶,因而无需悔改,那么尽管他看似行善,然而并未行善,因为若不悔改,人便处于邪恶。若人处于“良善使他从邪恶中洁净”这一虚假,却对他所处的邪恶一无所知,那么他就只能行出伪善,这种善从内被他的邪恶所玷污。若人处于这一虚假:多神是存在的,并对此加以确认,那么他所行的良善是分裂的,分裂的良善不是良善。若人处于这一虚假:他相信主人身中的神性,不像身体中的灵魂,那么他就无法通过主行善,非出于主的良善并不是良善,因为这与主所说的这些话相悖:
人若不在我里面,我也在他里面,就不能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像枯枝被丢出去,扔在火里烧了。(约翰福音15:4-6等)
因为良善从真理得其品质,真理从良善得其存在或本质。
谁不知道,若无教义,教会不成教会?因为教义教导人如何思想神并通过神思想,以及人如何通过并依靠神行事。所以教义必须出于真理,照真理行事就被称为良善;由此可知,照虚假行事并非良善。有人以为人所行的良善里面没有任何出于真理或虚假的东西,然而良善的品质并非来自其它源头,因为它们像爱与智慧,也像爱与愚蠢那样结合起来;智者之爱行良善,而愚者之爱所行的,外在看似良善,内在与良善完全不同。因此,智者之善犹如精金,愚者之善犹如包裹污垢之金。

诠释启示录 #96

96.“这些事是那右

96.“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的说的”表示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来自祂。这从“七星”和“右手”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星”是指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节);“右手”当论及主时,是指来自祂的东西,或它们来自祂(参看AE 72, 79节)。因此,“那右手拿着七星的”这句话表示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来自主。经上之所以说“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是因为“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金灯台”表示新天堂和新教会。表明所论述主题的一个神性特征就这样放在对每个教会的描述前面(也在接下来对教会的描述前面,启示录2:8, 12, 18; 3:1, 7, 14)。这些特征之所以如此放在前面,是因为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由此也清楚可知为何第一章以约翰所看见的代表来描述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以便可以从那里取得要放在对每个教会的描述前面的东西,为见证和纪念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事实上来自祂的神性人身;因为构成教会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从这神性人身发出。

直接从祂的神性本身发出的东西不能抵达人,因为祂的神性本身是不可见的,因而不落在思维里面,不落在思维里面的,也不落在信里面;因为信的一切都必须是思维的对象。第一章以约翰所看见的代表来描述的人子就是神性人身和从这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63节)。此处之所以首先论述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是因为它们是教会的最初事物;事实上,若不通过来自圣言、属于教会的知识或认知,没有人能被引入构成教会的信和仁(参看《天堂与地狱》356节后面摘自《属天的奥秘》的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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