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7.“乃是撒但会堂的人”表因为他们在教义上处于虚假。之所以称为“会堂”,是因为所提及的是犹太人。犹太人在会堂施行教导,故“会堂”表示教义。“撒但”表示那些处于虚假之人的地狱,故它被称为“撒但会堂”。地狱被称为“魔鬼”和“撒但”,被称为“魔鬼”的地狱是指诸如处于邪恶的人,确切地说,是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被称为“撒但”的地狱则指诸如处于虚假的人,确切地说,是以自己的才华为骄傲的人。地狱之所以被称为“魔鬼”和“撒但”,是因为凡在地狱者皆被称为魔鬼和撒但。由此明显可知,他们“乃是撒但会堂的人”表示在教义上处于虚假。
由于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在生活上处于良善,在教义上处于虚假的人,而这种人只知道自己处于良善,其虚假就是真理,故有必要对其加以说明。一切敬拜的良善皆由真理形成,一切真理皆通过良善形成,故良善若没有真理,就不是良善;真理若没有良善,也不是真理;诚然,从外在形式上看,它们似乎是良善与真理,其实并不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被称为天上的婚姻;人里面的教会与天堂就出于该婚姻。因此,
如果虚假取代了真理,那么人就会行虚假的良善,这良善并非良善,因为它要么是伪善,要么是邀功的,要么是与生俱来的属世之善。
举例说明这一点。人若处于这一虚假:他自以为凭自己行善,因为他有行善的能力,那么他的良善就不是良善,因为是他自己,而不是主在这良善中。若人处于这一虚假:他能行出本为良善的良善,而无需知道自己里面的邪恶,因而无需悔改,那么尽管他看似行善,然而并未行善,因为若不悔改,人便处于邪恶。若人处于“良善使他从邪恶中洁净”这一虚假,却对他所处的邪恶一无所知,那么他就只能行出伪善,这种善从内被他的邪恶所玷污。若人处于这一虚假:多神是存在的,并对此加以确认,那么他所行的良善是分裂的,分裂的良善不是良善。若人处于这一虚假:他相信主人身中的神性,不像身体中的灵魂,那么他就无法通过主行善,非出于主的良善并不是良善,因为这与主所说的这些话相悖:
人若不在我里面,我也在他里面,就不能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像枯枝被丢出去,扔在火里烧了。(约翰福音15:4-6等)
因为良善从真理得其品质,真理从良善得其存在或本质。
谁不知道,若无教义,教会不成教会?因为教义教导人如何思想神并通过神思想,以及人如何通过并依靠神行事。所以教义必须出于真理,照真理行事就被称为良善;由此可知,照虚假行事并非良善。有人以为人所行的良善里面没有任何出于真理或虚假的东西,然而良善的品质并非来自其它源头,因为它们像爱与智慧,也像爱与愚蠢那样结合起来;智者之爱行良善,而愚者之爱所行的,外在看似良善,内在与良善完全不同。因此,智者之善犹如精金,愚者之善犹如包裹污垢之金。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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