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7.“乃是撒但会堂”表示因为他们在教义上处于虚假。经上说“会堂”,是因为经上提到了犹太人,过去犹太人在会堂教导人,故“会堂”表示教义;“撒但”是指那些处于虚假之人的地狱,故被称为“撒但会堂”。地狱被称为“魔鬼”和“撒但”:被称为“魔鬼”的地狱是指那里那些处于邪恶的人,确切地说,是指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被称为“撒但”的地狱是指那里那些处于虚假的人,确切地说,是指那些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地狱被称为“魔鬼”和“撒但”,是因为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被称为魔鬼和撒但。由此明显可知,他们“乃是撒但会堂的人”表示他们在教义上处于虚假。
由于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在生活上处于良善,在教义上处于虚假的人,这种人只知道自己处于良善,其虚假是真理,所以要说一说他们。一切敬拜的良善都由真理形成,一切真理都由良善形成,因此,没有真理的良善不是良善,没有良善的真理也不是真理;它们在外在形式上的确看似良善和真理,其实并不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被称为天上的婚姻;正是该婚姻形成人里面的教会和他里面的天堂。因此,如果在人里面,虚假取代了真理,那么他就会行虚假的良善,这良善不是良善,因为它要么是伪善的,要么是邀功的,要么是与生俱来的属世良善。
不过,要举例说明这一点。如果有人处于这一虚假:他以为他从自己行善,因为他拥有行善的能力,那么他的良善就不是良善,因为在这良善里面的,是他自己,而不是主。如果有人处于这一虚假:他能实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无需知道自己里面的邪恶,因而无需悔改,那么他虽看似行善,其实并未行善,因为他没有悔改,仍处于邪恶。如果有人处于这一虚假:良善把他从邪恶中洁净出来了,不知道他所处的任何邪恶,那么他就只行虚假的良善,这种良善从内在被他的邪恶污染了。如果有人处于这一虚假:多神是存在的,并且他确认了这一点,那么他所行的良善是分裂的良善,分裂的良善不是良善。如果有人处于这一虚假:他认为主人身中的神性不像身体中的灵魂,那么他就不能从主行善,不是来自主的良善不是良善,因为这违背主的这些话:
除非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否则他就不能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除非人住在我里面,否则他就像枯枝一样被丢出去,扔在火里烧了。(约翰福音15:4-6; 以及其它许多经文)
因为良善从真理中获得自己的品质,真理从良善中获得自己的存在或本质。
谁不知道,没有教义,教会就不是一个教会?教义必须教导一个人当如何思想神,并从神来思想,他当如何从神行事,并与神一同行事;因此,教义必须来自真理,照真理行事就被称为良善;由此可知,照虚假行事不是良善。人们以为,一个人所行的良善里面没有来自真理或虚假的任何东西,而事实上,良善的品质并不来自其它源头,因为它们就像爱与智慧,也像爱与愚蠢那样结合在一起;行良善的,是智者的爱,而愚者的爱所行的,是外在看似良善,内在与良善完全不同的某种东西。因此,智者的良善就像纯金,而愚者的良善就像包裹粪便的金子。
1069.启17:12.“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表示在能力方面的圣言真理,或圣言真理的能力。这从“角”和“十王”的含义清楚可知:“角”是指真理的能力(对此,参看AE 316, 567, 776, 1041节);之所以有“十角”,是因为“十”表示许多人和许多事物,同样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可参看AE 675节);因此,“十角”当论及圣言的真理时,表示一切能力。“十王”是指圣言的真理,因而是指教会的真理,对此,我们前面经常提到。在这三节经文,以及第16和17节经文中,我们解释了“兽的十角”的含义,即:它们是那些被巴比伦民族亵渎了的神性真理,这些神性真理主要是:主拥有掌管天地的权柄,唯独圣言是神圣的,是神性;因为这两个真理构成主在地上的教会本身;教会凭敬拜主和阅读圣言而为一个教会。因为主改造人,而圣言教导人必须如何生活,才能被主改造;因此,如果这两个真理不被承认和接受,教会本身就会灭亡,因为教会就建立在这两个真理上。正因如此,按照主的圣治,一些教会与巴比伦教会分离;这些教会承认主掌管天地的神性权柄等同于父神的权柄,也将神性的神圣性唯独归于圣言。主规定这一切,是为了避免欧洲的基督教会彻底倾覆。这就是“十角,就是十王”的含义,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
(关于圣言续)
既然圣言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存在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那么可推知,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主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祂的神性存在,也就是神性之爱发出,因为当主在世时,神性之爱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由于神性真理从神性之爱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如前所述,所以主在世上的人身是从在祂里面的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真理。被称为“耶和华”和“父”,系神性之爱的神性本身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在马太福音中,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他们还没有同房,马利亚就被发现从圣灵怀了孩子。有主的使者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应验主藉先知所说的话,看哪,必有童女怀孩子,并生儿子。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18–25)
在路加福音,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将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0–35)
正因祂从耶和华成孕,所以在圣言中,祂经常被称为“神的儿子”,耶和华被称为“祂的父”。就其存在而言,耶和华是神性之爱,就其出现或显现而言,耶和华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
由此可见,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是照亮一切世人的光(约翰福音1:1–10)是什么意思,即:它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在其出现或显现方面的主。在其出现或显现方面的主就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是祂的神性人身,这神性真理是祂的神性人身,因为它凭祂的神性存在而存在,就像身体凭它的灵魂而存在一样,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清楚证明了这一点: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
“圣言”就是神性真理,也就是“荣耀”;“肉身”是指神性人身,“父的独生子”是指来自祂里面的神性存在的出现(或显现)或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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