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7.“乃是撒但会堂”表示因为他们在教义上处于虚假。经上说“会堂”,是因为经上提到了犹太人,过去犹太人在会堂教导人,故“会堂”表示教义;“撒但”是指那些处于虚假之人的地狱,故被称为“撒但会堂”。地狱被称为“魔鬼”和“撒但”:被称为“魔鬼”的地狱是指那里那些处于邪恶的人,确切地说,是指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被称为“撒但”的地狱是指那里那些处于虚假的人,确切地说,是指那些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地狱被称为“魔鬼”和“撒但”,是因为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被称为魔鬼和撒但。由此明显可知,他们“乃是撒但会堂的人”表示他们在教义上处于虚假。
由于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在生活上处于良善,在教义上处于虚假的人,这种人只知道自己处于良善,其虚假是真理,所以要说一说他们。一切敬拜的良善都由真理形成,一切真理都由良善形成,因此,没有真理的良善不是良善,没有良善的真理也不是真理;它们在外在形式上的确看似良善和真理,其实并不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被称为天上的婚姻;正是该婚姻形成人里面的教会和他里面的天堂。因此,如果在人里面,虚假取代了真理,那么他就会行虚假的良善,这良善不是良善,因为它要么是伪善的,要么是邀功的,要么是与生俱来的属世良善。
不过,要举例说明这一点。如果有人处于这一虚假:他以为他从自己行善,因为他拥有行善的能力,那么他的良善就不是良善,因为在这良善里面的,是他自己,而不是主。如果有人处于这一虚假:他能实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无需知道自己里面的邪恶,因而无需悔改,那么他虽看似行善,其实并未行善,因为他没有悔改,仍处于邪恶。如果有人处于这一虚假:良善把他从邪恶中洁净出来了,不知道他所处的任何邪恶,那么他就只行虚假的良善,这种良善从内在被他的邪恶污染了。如果有人处于这一虚假:多神是存在的,并且他确认了这一点,那么他所行的良善是分裂的良善,分裂的良善不是良善。如果有人处于这一虚假:他认为主人身中的神性不像身体中的灵魂,那么他就不能从主行善,不是来自主的良善不是良善,因为这违背主的这些话:
除非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否则他就不能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除非人住在我里面,否则他就像枯枝一样被丢出去,扔在火里烧了。(约翰福音15:4-6; 以及其它许多经文)
因为良善从真理中获得自己的品质,真理从良善中获得自己的存在或本质。
谁不知道,没有教义,教会就不是一个教会?教义必须教导一个人当如何思想神,并从神来思想,他当如何从神行事,并与神一同行事;因此,教义必须来自真理,照真理行事就被称为良善;由此可知,照虚假行事不是良善。人们以为,一个人所行的良善里面没有来自真理或虚假的任何东西,而事实上,良善的品质并不来自其它源头,因为它们就像爱与智慧,也像爱与愚蠢那样结合在一起;行良善的,是智者的爱,而愚者的爱所行的,是外在看似良善,内在与良善完全不同的某种东西。因此,智者的良善就像纯金,而愚者的良善就像包裹粪便的金子。
131.这些事也可通过比喻来说明,打比喻是为了那些普通人,比起基于圣言和推理的演绎分析,他们通过比喻看得更明白。每个市民或臣民通过执行国王的命令和教导而忠诚于他,若为了王受苦则显得更忠诚,若为他献出生命,尤其忠诚,如在战争和交战中所发生的情形。同样,通过实现对方的愿望,朋友,或父子,或主仆之间会靠得更近;若他们能抗击敌人保护对方,则更是如此;若能为捍卫他们的荣耀而战,关系还要更进一层。当人与那些对着他所求爱的少女口出恶言之人决斗,甚至在决斗中被对手所伤时,他与少女的关系岂不会联结起来?这类事件使人们团结起来,这是一个自然法则。主说: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为此,父爱我。(约翰福音10:11,17)132. (7)相信十字架受难是真正的救赎行为,这是教会的根本性错误;这个错误,连同有关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错误,已败坏了整个教会,甚至到了其中属灵之物荡然无存的地步。如今,还有什么东西能比以下观念更能塞满正统神学书籍,或更热情地在学院中被教导和灌输,或更频繁地在讲坛上被宣讲和传扬的呢?即:父神向人类发怒,不仅将其从身边赶走,还把它置于普遍的诅咒之下,从而把它逐出教会;但祂又是仁慈的,故祂说服,或迫使自己的儿子降下来,担当这个诅咒的判决,以平息祂父亲的愤怒;只有这样祂才能以赞许的眼光看待人类。而且,这一切实际上是通过圣子完成的。例如,为了担当人类的诅咒,圣子让自己被犹太人鞭打,往自己脸上吐唾沫,然后被钉十字架,就象在神面前受咒诅一样(申命记21:23)。这样行以后,父就得了安慰,并出于对祂儿子的爱而取消了这个诅咒,不过,仅仅取消了圣子所代求的那些人的诅咒,圣子因此成为父面前永恒的中保。
如今,这些及类似观念就回响在我们教堂中,再从墙上回响过来,如同森林里的回声,灌满那里所有听众的耳朵。若理性被圣言启示并清醒,谁不明白,神是怜悯本身和仁慈本身,因为祂是爱本身和善本身,这些属性是祂的本质?因此,说怜悯本身或良善本身以愤怒的眼光看待人,并对他作出诅咒的判决,却仍保持它自己的神性本质,这是一个矛盾。这类行为很难归给一个好人,只能归给一个坏人。它们也不可能归给天堂的天使,只能归给地狱灵。因此,把它们归给神是非常可怕的。
若问原因,答案是:人们把十字架受难当成了真正的救赎行为。这些错误便从这个源头涌出,就象一个错误酿成了一系列错误,或从一罐醋所流出的,无非是醋,从一个错乱的心智所流出的,无非是疯狂。一个结论会引出同类型的其它理论,因为它们就隐藏在这个结论中,一个接一个出现;从十字架受难就是救赎行为的教义中能出现并提取出关于神的更为卑鄙可耻的观念,直到以赛亚书中的话应验:
祭司和先知因浓酒东倒西歪。他们谬行审判,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以赛亚书2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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