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62.第二件难忘的事:
既然主让我看到在众天堂之中和之下的奇事,那么我就必须按照吩咐讲述我所看到的。我看到一座宏伟的宫殿,在它的至内层或中心有一座圣殿。圣殿的中间有一张金桌子,桌子上是圣言,有两位天使侍立在桌旁。桌子周围有三排座位:第一排座位都包着紫色丝绸,第二排座位都包着天蓝色丝绸,第三排座位则包着白布。在屋顶下、桌子上方的高处,我看到一个展开的华盖,因宝石而闪闪发光,从其光辉中可以说闪耀出如雨后天晴时的一道彩虹。突然间,许多神职人员出现了,占据了所有的座位,他们都穿着祭司职分的衣服(即圣衣)。一旁有一个祭衣室,一位守护天使站在那里;祭衣室里按优美次序摆放着华丽的衣裳。
这是主召集的一次会议;我听见有声音从天上来,说:“讨论吧。”他们问:“讨论什么?”他们被告知:“讨论主和圣灵。”但当思考这些主题时,他们没有处于光照;于是,他们为之祈祷,然后一道光从天上降下来,先照亮他们的后脑勺,后照亮他们的太阳穴,最后照亮他们的脸;于是他们开始讨论;按照吩咐,先讨论主。首先提出并讨论的问题是:“谁在童女马利亚里面取得人身?”站在放有圣言的桌子旁边的一位天使在他们面前读了路加福音中的这些话: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以子宫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将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 32, 34, 35)
然后又读了马太福音(1:20-25)中的话;他在那里重点读了马太福音1:25中的话。除此之外,他读了福音书中的许多经文,在那里,在其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神的儿子”,祂因其人身而称耶和华为祂的“父”;还有出自先知书的一些经文,在那里,经上预言了耶和华将亲自降世;在这些经文中,有以赛亚书中的这两段经文:
到那日,人必说,看哪,这是我们的神,我们素来等候祂拯救我们;这是耶和华,我们素来等候祂;让我们因祂的救恩欢喜快乐吧。(以赛亚书25:9)
又:
在旷野有人声呼喊,预备耶和华的路,在沙漠为我们神修直大道;因为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一切肉体都必一同看见;看哪,主耶和华必以大能临到;祂必像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群。(以赛亚书40:3, 5, 10, 11)
这位天使说:“由于耶和华亲自降世,取得人身,由此拯救和救赎世人,所以在先知书,祂被称为‘救主’和‘救赎主’。”然后,他在他们面前读了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神真在你们中间,此外再没有神;救主以色列的神啊,你实在是自隐的神。(以赛亚书45:14, 15)
又:
不是我耶和华吗?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神;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公义的神和救主。(以赛亚书45:21; 22)
又:
我是耶和华,除我以外没有救主。(以赛亚书43:11)
何西阿书:
我耶和华就是你的神,除我以外,你不可承认别神,除我以外并没有救主。(何西阿书13:4)
以赛亚书:
一切肉体都可以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以赛亚书49:26; 60:16)
以赛亚书:
至于我们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以赛亚书47:4)
耶利米书:
他们的救赎主刚强有力,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耶利米书50:34)
诗篇:
耶和华啊,我的磐石,我的救赎主。(诗篇19:14)
以赛亚书: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我耶和华是你的神。(以赛亚书43:14; 48:17; 49:7; 54:8)
又:
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从一个时代以来,你的名就是我们的救赎主。(以赛亚书63:16)
又: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如此说,我是造万物的耶和华,是独自。(以赛亚书44:24)
又:
耶和华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4:6)
又:
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你的救赎主是以色列的圣者,祂必称为全地之神。(以赛亚书54:5)
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
撒迦利亚书:
到那日,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到那日,耶和华必为独一无二的;祂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撒迦利亚书14:9)
在所有这些经文的证实之下,那些坐在座位上的人一致宣布,耶和华亲自取得人身,以拯救和救赎人类。但随后就听见有声音从躲在圣殿角落里的罗马天主教徒那里传来说:“耶和华父如何成为人?祂不是宇宙的创造者吗?”在第二排就座者中有一位转身说:“那么是谁呢?”他从角落里回答说:“来自永恒的儿子。”但他得到的回答是:“按照你所承认的,来自永恒的儿子不也是宇宙的创造者吗?什么是自永恒所生的儿子或神?神性本质是一,是不可分割的,怎能被分离,并且其中一部分,而不是整体同时降下来并披上人身?”
第二次讨论主,即:父神与祂是否如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他们说,这是一个结果,因为灵魂来自父。然后,在第三排就座者中有一位从被称为《亚他那修信经》的信经中读了这些话:“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祂全然为一,乃一位格;如灵魂与身体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读的人说,整个基督教界,甚至连罗马天主教徒都接受这个信仰。然后他们说:“还需要什么呢?父神与祂为一,如灵魂与身体为一一样。”他们又说“正因如此,我们看到,主的人身就是神性,因为它是耶和华的人身;他们还说,应当靠近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只有这样才能靠近被称为父的神性。”
这位天使又通过来自圣言的更多经文证实他们的这个结论,其中包括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奇妙、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又:
亚伯拉罕虽然不认识我们,以色列也不承认我们,你却是我们的父;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从万古以来,我们的救赎主就是你的名。(以赛亚书63:16)
约翰福音:
耶稣说,相信我的人是相信差我来的那位,人看见我,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4, 45)
约翰福音:
腓力对耶稣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8-11)
又: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一听到这些经文,他们都同声同心说,主的人身是神性,必须靠近这人身,才能靠近父;因为耶和华神,即来自永恒的主,通过这人身把自己差到世上,使自己为人类肉眼所看见,从而可以接近。同样,祂以人的形式使自己为古人所看见,从而可以接近,但那时是藉着一位天使。
随后是关于圣灵的讨论。首先揭示的是许多人对父神、圣子和圣灵的观念,这个观念是:好像父神坐在高处,圣子坐在祂的右手边,他们从他们那里发出圣灵去光照和教导世人。但这时,就听见有声音从天上传来,说:“我们无法忍受这种思维观念。谁不知道耶和华神是全在的?人若知道并承认这一点,也会承认祂亲自光照和教导;并没有一位不同于祂的居间神,更不用说有一位不同于那两位的神了,就像一个人不同于另一个人一样。因此,除去你们之前那徒劳无益的观念吧,接受这公正而正确的观念,你们就会清楚看到这一点。”
但这时,又有一个声音从藏在圣殿角落里的罗马天主教徒那里传来,说:“那么,福音书中的圣言和保罗书信所提到的圣灵究竟是什么?那么多有学问的神职人员,尤其我们当中的,都说他们被圣灵带领。如今在基督教界,谁会否认圣灵及其运作呢?”对此,在第二排就座者中有一位转身说:“圣灵是从主耶和华发出的神性。你们说,圣灵独自为一个位格,也独自为一位神。但从一个位格发出并行进的一个位格是什么呢?不就是发出并行进的运作吗?一个位格不能从另一个位格通过第三个位格发出并行进,但运作却能。或从一位神发出并行进的一位神是什么呢?不就是发出并行进的神性吗?一位神不能从另一位神通过第三位神发出并行进,但神性却能。难道神性本质不是一,且是不可分割的吗?既然神性本质或神性存在是神,难道神不是一,且是不可分割的吗?”
听到这些话,在座的得出一致结论,即:圣灵不是独自的一个位格,也不是独自的一位神,而是从独一、全在的神,即主那里发出并行进的神圣神性。对此,站在放有圣言的金桌旁边的天使们说:“很好!我们在旧约的任何地方都没有读到,先知们从圣灵那里说圣言,而是读到,他们从主耶和华那里说圣言;在新约中,凡提到“圣灵”的地方,“圣灵”都是指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即光照、教导、活跃、改造和重生的神性。”
在此之后,接着是关于圣灵的第二次讨论,即:被称为圣灵的神性是从谁那里发出的?它是来自被称为圣父的神性,还是来自被称为圣子的神性人身?当他们正在讨论这一点时,有光从天上照在他们身上,他们凭这光看到,圣灵所指的神圣神性是从主里面的神性通过祂得了荣耀的人身,即神性人身发出的,比较像对人来说,一切活动都从灵魂通过身体发出。站在桌旁的天使通过以下经文从圣言证实了这一点;约翰福音:
父所差来的,就说神的话;神赐灵给祂,是没有限量的;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约翰福音3:34, 35)
以赛亚书:
从耶西的树墩子必生出一个嫩芽,耶和华的灵必停留在祂身上,就是智慧和聪明的灵,谋略和能力的灵。(以赛亚书11:1, 2)
又:
耶和华的灵归给祂,它在祂里面。(以赛亚书42:1; 59:19, 21; 61:1;路加福音4:18)
约翰福音:
当我要从父那里差到你们这里的圣灵来到时。(约翰福音15:26)
又:
祂要荣耀我,因为祂必从我领受,而传告你们;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说,祂要将受于我的,传告你们。(约翰福音16:14, 15)
又:
我若去,就差保惠师到你们这里来。(约翰福音16:7)
又:
保惠师就是圣灵。(约翰福音14:26)
又:
圣灵还没有来,因为耶稣还没有得荣耀。(约翰福音7:39)
得荣耀后:
耶稣向他们吹气,对门徒说,你们受圣灵。(约翰福音20:22)
由于圣灵是指主出于其神性全在的神性运作,所以当主向门徒谈论祂要从父神那里差来的圣灵时,也说:
我不撇下你们为孤儿;我离开,到你们这里来;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我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18, 20, 28)
就在祂离开世界之前,祂说:
看哪,一切日子,我都与你们同在,直到时代的完结。(马太福音28:20)
在他们面前读了这些话,这位天使说:“从这些和圣言中的其它许多经文明显看出,被称为圣灵的神性是从主里面的神性通过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对此,在座的都说:“这是神性真理。”
最后做出的决议是:“从本次会议的讨论中,我们清楚看到,并因此承认这是神圣真理,即: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里面有一个神性三位一体,就是万物所来自的被称为圣父的神性,神性人身,即圣子,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即圣灵。因此,教会只有一位神。”
在这次盛会上,这些程序结束后,他们起身;守护天使从祭衣室里出来,为在座的每个人带来了处处用金线织就的华衣,并说:“请收下这些结婚礼服。”于是,他们在荣耀中被引导到新基督天堂,主在地上的教会,即新耶路撒冷,将与该天堂结合。
启示录22:21:愿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恩典与你们众人同在。阿们。
(全书完)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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