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61.对此,我补充两件难忘的事。这是第一件:
有一次,一觉醒来,我陷入了对神的深刻沉思。我举目观看,发现上空有一道极亮的椭圆形光芒。当我将注意力集中到这道光上时,这光向周边退去,进入四围。这时,看哪,天堂向我敞开了,我看到一些壮观的景象,天使们站在开口的南边围成一圈,互相交谈。我很想听听他们在说什么,于是首先得以听见充满天堂之爱的声音,然后听见他们那充满源于这爱的智慧的话语。他们一起谈论了一位神、与祂的结合,以及由此而来的救赎。他们所说的话是无法形容的,绝大多数无法以任何属世语言来表达。但我曾多次与在天堂本身中的天使们交往,那时因处于相似的状态而与他们进行了类似的交谈,所以我现在能明白这些话,并从他们的谈话中摘选一些能以属世语言的话语来理性表达的内容。
他们说,神性存在(Divine Esse 或Being)是一,是同一的或不变的,是真我或它自身,或绝对的(very Self,或the Itself,或absolute),是不可分割的;神性本质也是如此,因为神性存在就是神性本质;神亦是如此,因为神性本质,也就是神性存在,就是神。他们用属灵观念来说明这一点,说:神性存在不能演变成若干个,其中每一个都有神性存在,然而又是一,是同一的或不变的,是真我,是不可分割的。事实上,每一个都将出于他自己的存在而从他自己那里并凭他自己思考;如果他同时也从其他人那里并凭其他人思考,或说与其他人和谐一致地思考,那将会有许多一致的神,而不是有一位神。因为一致就是许多人的同意,同时又是每一个从他自己那里并凭他自己的同意,这种一致并不符合神的一体性,而是符合多个存在;他们没有说“诸神或多神”,因为他们无法说出来;事实上,天堂之光抗拒它,而他们的思维来自天堂之光,他们的谈话也在这光中进行。他们还说,当他们想谈论“诸神或多神”,并谈论他们每一个都独自为一个位格时,说话的努力自动落入“一”,事实上落入“独一神”。
对此,他们补充说,神性存在是神性存在本身,而不是来自它自己,因为“来自它自己”就假设了它里面有一个存在,而它来自这个存在,因而假设了来自神的一位神,这是不可能的。来自神的东西,不是被称为神,而是被称为神性;因为什么是“来自神的一位神”,因而什么是从神那里自永恒所生的一位神,什么是从神那里通过自永恒所生的一位神发出的一位神呢?不都是其中没有一丝来自天堂的光的一些话吗?在主耶稣基督里面,情况就不是这样。祂里面有神性存在本身,神性人身和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一切事物都来自神性存在本身,人的灵魂就对应于神性存在本身;而人的身体对应于神性人身;人的活动则对应于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这三位一体是一,因为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衍生出神性人身,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通过神性人身衍生出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因此,在每一位天使和每个人里面也都有一个灵魂,一个身体和一个活动,这三者构成一体,因为他们是(神的)形像;从灵魂衍生出身体,从灵魂通过身体衍生出活动。
他们进一步说,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同一的或不变的;这种同一或不变不是简单的同一或不变,而是无限的同一或不变,也就是说,自永恒到永恒都是同一或不变的,是处处的同一或不变,是与每个人同在并在每个人里面的同一或不变;而一切多样性和变化都在于接受者,是接受者的状态导致的。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真我,他们以这种方式来证明这一点:神是真我,因为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良善本身,真理本身,生命本身。除非这些是神里面的真我,否则它们在天堂里和世界上什么都不是,因为它们里面没有任何与祂自己有关的东西。每种品质都通过衍生而从它所源于的真我那里获得自己的品质,它与这真我有关,以至于就是这样。这真我,即神性存在,不在空间中,而是照着接受而与那些在空间中的人同在,并在他们里面;爱和智慧,并良善和真理,即神里面的真我,就是神自己,而空间,或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进展不能论及它们,而是没有空间,全在由此而来。因此,主说,祂在他们中间,还说,祂在他们里面,他们也在祂里面。
但由于诸如祂在祂自己里面那样的祂不能被任何人接受,所以祂以天使天堂之上的太阳来显现诸如祂在祂自己里面的样子;从这太阳发出的光是在智慧方面的祂自己,从这太阳发出的热是在爱方面的祂自己。主自己不是这太阳;而是最近地从祂自己发出并围绕祂自己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众天使面前显为太阳。在这太阳中的祂自己是一个人,祂是在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方面和在神性人身方面的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因为真我,即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是祂来自父的灵魂,因而是本身为生命的神性生命。在每个人里面,情况不是这样;在人里面,灵魂不是生命,而是生命的接受者。主也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别处: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祂自己里面的生命就是神。对此,他们补充说,人若处于某种属灵之光,就能感知到,神性存在,也就是神性本质,因是一,所以是同一或不变的,是真我,因而是不可分割的,不能存在于多个位格中。如果有人说它能存在于多个位格中,那么明显的矛盾就会随之而来。
我听完这些话后,天使们在我的思维中感知到基督教会关于一体中的三位一体,和三位一体中的一体,以及关于神,关于神儿子自永恒出生的普遍观念。于是,他们说:“你在想什么?你这不是在出于和我们的属灵之光不一致的属世之光思考这些事吗?因此,除非你除去这些思维观念,否则我们就会向你关闭天堂并离开。”但这时我对他们说:“请更深地进入我的思维,或许你们会看到一致。”他们照做了,并看到,我将三个位格理解为三个发出的神性属性,即创造、救赎和改造;这些属性都属于那一位神;我将神儿子自永恒出生理解为自永恒所预见并在时间中提供的祂的出生。然后,我告诉他们,我对三位格的三位一体和一体,以及神的儿子自永恒出生的属世思维,源于教会的信之教义,该教义以亚他那修为名;只要把三个位格的三位一体换成一个位格的三位一体,这一个位格的三位一体只存在于主耶稣基督里面,将神儿子的出生换成自永恒所预见并在时间中提供的祂的出生,这个教义就是公正和正确的,因为就祂在时间中为自己所取的人身而言,祂明确地被称为神的儿子。
然后,天使们说:“很好。”他们要求我从他们的口中说,人若不靠近天地之神自己,就不能进入天堂,因为天堂凭这独一神而为天堂,这位神就是主耶稣基督,祂是主耶和华,自永恒就是创造者,是时间中的救主和直到永恒的改造者;因此,祂同时是父、子和圣灵。在此之后,之前在开口上方所看到的天堂之光又回来了,并逐渐下降,充满我心智的内层,光照我对神的一体和三位一体的观念;然后,我看到我起初关于它们所接受的纯属世观念被分离出去,就像糠秕通过风扇的转动而与麦子分离一样,这些观念像是被风吹到了天堂的北方,然后消散了。
693.启11:18.“列族发怒”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这从“列族”和“发怒”的含义清楚可知:“列族”是指那些处于教会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此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因为经上说“他们发怒”;“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和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良善和邪恶,“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和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真理和虚假(可参看AE 175, 331, 625节);“发怒”当论及“列族”所表示的恶人时,是指处于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之中。
“发怒”表示这些和其它类似事物,因为当每个人的爱和爱之快乐受到攻击时,他都会怒火中烧,并发怒,这是一切愤怒和生气的原因。其原因在于,每个人的爱就是他的生命,因此,伤害这爱就是伤害生命;当这爱受到伤害时,心智就受到干扰,生气和愤怒便由此而来。当善人的爱受到攻击时,他们也一样;但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没有愤怒或怒气,而是有热情。诚然,在圣言中,这热情被称为怒气,但它却不是怒气;它被称为怒气,是因为它在外在形式上看似怒气,但内在只是仁爱、良善和仁慈;因此,在热情为之燃起的那个人悔改并远离邪恶后,这热情不像怒气那样持续下去。恶人的怒气则具有不同的性质;因为它从内在隐藏着恶人所爱的仇恨和报复在里面;因此,它持续存在,几乎不熄灭。这就是为何怒气属于那些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因为他们处于各种邪恶;而热情属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人。因此,热情关注人的拯救,而怒气关注他的诅咒;后者在发怒的恶人的目的中,而拯救在发热心的善人的目的中。
“列族发怒”在此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因而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因为在教会结束时,就是此处所论述的最后审判往前一点,那些在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之人的状态发生了一个变化,这个变化是通过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实现的。当这分离完成时,恶人的外在就关闭了,他们凭外在并从外在出于伪装和虚伪讲述真理,实行良善;而他们里面属地狱的内在则打开了,当这些内在打开时,他们的蔑视、敌意、仇恨,与对主、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谩骂便公然爆发出来;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些东西从内在被贮藏起来,却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掩盖;这些爱属这一种:他们能为了自我和世界而实行良善、讲述真理,因为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为他们服务,这些目的就是名声、荣耀、尊敬和利益,总之,就是自我和世界,而手段则为了目的而被爱。但由于对这些人来说,属于人的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的目的是物质和世俗的,因而是属地狱的,所以属于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他们身上只居于他们的外在,不居于他们的内在,因为邪恶和虚假在这些内在中。天堂的良善和真理只能渗透到那些视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为目的,也就是让它们属于其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之人的内在;当这些被视为目的时,属灵心智就打开了,人通过这属灵心智被主引导。但当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被视为手段,而不是目的时,情况正好相反;因为如刚才所述,目的属于人的主导爱,当这主导爱是自我之爱时,它也是对他自己的自我或东西的爱,这爱就本身而言,无非是邪恶;只要人出于它行动,他就是出于地狱行动,从而反对神性。
此处,要知道,一切邪恶里面都有对主,对教会圣物的仇恨。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从地狱向我清楚显明了,地狱里的所有人都处于邪恶,并且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因为在那里,当他们只是听到主的名时,他们不仅对主,而且对所有承认祂的人都充满强烈的愤怒。正因如此,地狱与天堂截然对立,并处于摧毁天堂,消灭其中的神性事物,也就是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不懈努力之中。这表明为何邪恶会因良善发怒,邪恶之虚假因真理发怒;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怒气或愤怒”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
在以下经文中也一样。路加福音:
耶稣说,在那些日子,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路加福音21:23)
这些话论及时代的完结,也就是教会的末期。“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表示那时良善和真理无法被接受。“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表示由于那时将在教会掌权的邪恶而对良善的弃绝,由于虚假而对真理的弃绝,“灾难”在此表示掌权的邪恶,“愤怒”表示掌权的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在教会结束时,恶人因良善受苦,因真理发怒。
以赛亚书:
公义、力量,惟独在乎耶和华;人必归向祂,凡向祂发大怒的,都必蒙羞。(以赛亚书45:24)
“凡向耶和华发大怒的,都必蒙羞”表示所有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都将停止它们,“向耶和华发大怒”表示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
摩西五经:
西缅和利未是弟兄;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筋;他们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创世记49:5–7)
“流便、西缅和利未”表示信、仁和仁爱的作为;但此处“流便”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既没有仁,也没有任何仁爱的作为从这信而来;因为这三者连贯在一起;信如何,仁就如何,仁如何,仁爱的作为就如何;因此,它们不可分割,一个属于另一个,因而如同另一个。由于流便与婢女,就是他父亲的妾通奸而受到诅咒,所以西缅和利未也被弃绝了;“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表示对他们的弃绝。由于被接受为教会的第一个原则的,不是“流便”所代表的信,而是属灵良善,也就是在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所以约瑟取代流便被接受为教会的长子,因为“约瑟”代表属灵良善,这良善本质上是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由此清楚可知,“西缅和利未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表示什么,即:对良善和真理的背离,因而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当仁离开信时,就不再有任何良善或任何真理。不过,《属天的奥秘》(可参看6351–6361节)更充分地解释了这些事。
马太福音:
耶稣说,有话对古人说,凡杀人的,必须受审判;但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马太福音5:21, 22)
“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在此也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敌意和仇恨;那些拥有这种敌意和这种仇恨的人也的确在心智、意图和意愿中不断杀人,并且若被允许,也就是说,若不受法律,以及随之对惩罚、丧失生命、名声、荣誉或利益的惧怕约束,就会实际杀人;因为凡一个人心中所珍视的,一有机会他就会行出来。“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和那杀人的是一样的,因为“动怒”表示思考、打算、向别人意愿邪恶,意愿的一切邪恶都在人之灵的生命中,并且死后会返回,这就是为何那时他“必须受审判”,因为凡属于意图和意愿的,和行为一样受审判。不过,没有必要引用更多经文来说明,对那些处于邪恶的人来说,“愤怒”和“烈怒”表示什么,因为不言而喻,一切邪恶都隐藏着对良善的愤怒在里面,邪恶渴望消灭良善,甚至杀死那有良善在里面的人,即便在身体上不能杀死,也要在灵魂上杀死;这种渴望完全是从愤怒发出来的,并伴随着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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