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61.对此,我补充两个记事。记事一:
有一次,一觉醒来,我便陷入对神的沉思默想。我举目观看,发现上空有一道极亮的、椭圆形的光。当我定睛注视时,这光向周边逐渐退却,进入四围。然后,看哪!天堂向我敞开了,我看到壮观的景象;天使在开口的南边站成一圈,互相交谈。我很想听听他们在谈论什么,于是首先被恩准倾听声音,那声音充满天堂之爱;接着被恩准倾听所说的话,那些话充满源于那爱的智慧。他们一起谈论了一位神、与祂的结合从而得救。他们所谈论的那些事妙不可言,绝大多数无法以任何属世语言的词句来表达。不过,我曾数次与处于天堂本身的天使们交往,那时因处于相似的状态而与他们有过类似的交谈,所以我能听懂他们的话,并从他们的谈话中摘选一些能以属世语言的词句来理性表述的内容。
他们说,神性存在(Divine Esse 或Being)是一,是同一个,是本我(very Self),不可分割;神性本质也是如此,因为神性存在就是神性本质;神也是如此,因为神性本质,也就是神性存在,就是神。他们用属灵的概念来说明这一点,声称神性存在不可能分成若干个,其中每一个都有神性存在,然而本身又是一,那同一个,是本我,且不可分割:因为每一个都出于自己本身的存在并凭自身来思考。即便那时他同时通过并藉由其他人一致思考,那也会是多个一致的神,而不是一位神。事实上,一致因是许多人的共同感觉,同时又是每一个自身,以及独自的感觉,故不符合神的一体性,只与多神相符。他们不会说“诸神”,因为做不到;事实上,其思维所源于并其交谈所发自的天堂之光会抵制。他们还说,当他们想要谈论“诸神”,并且谈论他们每一个都独自为一个位格时,这话努力自动落入“一”,事实上落入“一位神”。
对此,他们补充说,神性存在是神性存在本身,并非来自它本身。因为“来自它本身”就已经假定了它里面还有一个存在,而它便来自这个存在,因而假定了来自神的一位神,这是不可能的。来自神之物不能被称为神,但可被称为神性;何为来自一位神的一位神?因而何为来自从永恒所生的一位神的一位神呢?又何为从一位神藉着自永恒所生的一位神发出的一位神呢?不都是些其中没有丝毫天堂之光的话吗?在主耶稣基督里面就不一样了。祂里面有万物所来自的神性本质本身,人里面的灵魂本身就对应于这神性本质;祂里面还有神性人身,人里面的身体就对应于这神性人身;祂里面又有神性发出,人里面的活动就对应于这神性发出。这三位一体是一体,因为神性发出源于藉着神性人身(万物所来自)的神性。而天使和世人都是(神的)形像,故每一位天使和每一个世人里面也都有一个灵魂、一个身体和活动,这三者构成一体,因为灵魂衍生身体,而活动则源于藉着身体的灵魂。
他们进一步说,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那同一个,不是简单的同一个,而是无限的同一个,也就是说,是自永恒至永恒的同一个;处处的同一个,是与每个人在一起并在每个人里面的同一个;一切变化和不同都在于接受者,是接受者的状态造成这一切。至于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本我(very Self),他们是这样证明的:神是本我(very Self),因为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良善本身,真理本身,生命本身。若非这些是神里面的本我,它们在天堂和世上什么也不是,因为它们里面没有与祂自己有关的任何事物。每种品质都通过来自它所源于的为本我之物的衍生物而获得自己的品质,并与这为本我之物相关,以至于具有这种性质。这本我,也就是神性存在,并不在空间中,而是照着接受而与那些在空间中的人同在,并在他们里面;因为神里面的本我属于爱与智慧,并良善与真理,事实上就是神自己;那里不会论及空间,也不会论及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进程,而是没有空间,全在由此而来;所以主说:“祂在他们中间”,以及“祂自己在他们里面,他们在祂自己里面”。
不过,由于诸如在自己里面的祂无法被任何人接受,所以祂以天使天堂之上的太阳来显现诸如祂在自己里面的样子。作为光从此太阳发出时,祂就是本我的智慧,作为热发出时,祂就是本我的爱。本我不是这太阳;而是从围绕祂最紧密的本我发出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天使面前显为太阳。在这太阳中的祂自己是人。祂就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神性(万物皆来自这神性)和神性人身,因为本我,也就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就是其来自父的灵魂,因而是本身为生命的神性生命。这在每个人里面则不然。在人里面,灵魂并非生命,而是生命的接受者。主也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别处: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自己所有的生命”就是神。对此,他们补充说,凡处于属灵之光的人,都能通过这些事领悟到:神性存在,也就是神性本质,因是一,是同一个,是本我,因而不可分割,故无法增多;如果真要这么说的话,那么任何额外的说明都会有明显的矛盾。、
当我听完这番话后,天使发觉我在思想神,就是基督教会关于在统一体中的三位格三一体及其三一体中统一体的普遍观念;于是,他们说:“你在想什么?你这不是在出于和我们的属灵之光不一致的属世之光思考吗?这光与我们的属灵之光不一致。所以,如果你不摒弃这些思想观念,我们只好向你关闭天堂并离开。”不过,我对他们说:“请更深地进入我的思维,或许你们会发现一致性。”他们照做了,于是明白,我将三个位格理解三个发出的神性属性,也就是创造、救赎和改造,这些是那一位神的属性;将神儿子自永恒的出生理解为自永恒所预见的祂的出生,并在时间中成就。然后,我告诉他们说,关于三位格的三一体和统一体,以及神儿子自永恒的出生,我曾有过自己的属世思维,这些思维源于名为《亚他尼修信经》的教义信之教义;只要将三位格的三一体理解为一位格的三一体,并且这一位格的三一体唯独在主耶稣基督里面,将神儿子自永恒的出生理解为自永恒所预见的祂的出生,并在时间中成就,这个教义就是合理正确的,因为就祂在时间中为自己所取的人身而言,祂明明地被称为“神的儿子”。
然后,天使说:“很好。”他们要我从他们的口声明,人若不靠近天地之神祂自己,就无法进入天堂,因为天堂之所以为天堂,凭的是来自那独一无二之神的衍生物;那神就是耶稣基督,祂是主耶和华,自永恒就是创造者,时间中的救主和直到永恒的改造者;因而祂同时是父、子和圣灵。这些事过后,先前所看到在那开口上方的天堂之光又回来了,并逐渐从上方降下来,充满我心智的内层,光照我关于神的统一体和三一体的观念。于是,我便看到起初所持关于它们的纯属世观念被分离出去,如同糠秕被转动的风扇从麦子中被扬出去,又似乎被风吹到天空的南方,然后消散。
254.“就如我得了胜,在我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一般”表示比较像在天上,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这从“得胜”的含义清楚可知,“得胜”当论及主自己时,是指将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由于这个过程通过试探和胜利实现,所以经上说“就如我得了胜”。主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然后通过不断的胜利而将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01, 293, 302节)。“在我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表示在天上,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因为“父”当由主来说时,表示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子”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在天上;“宝座”表示天堂,如前所述。主在众天堂的这神性被称为神性真理,但它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13, 133, 139—140节)。
当主说,“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就如我得了胜,在我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一般”时,之所以在教会成员与主自己之间作一个对比,是因为主在世上的生活就是一个榜样,教会成员要照着这个榜样生活,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我给你们作了榜样,叫你们照着我向你们所作的去作。你们既知道这些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6, 17)
这就是为何在其它地方,主将自己与其他人作对比,如在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爱你们,正如父爱我一样;你们要住在我的爱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诫命,住在祂的爱里。(约翰福音15:9, 10)
又:
他们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你怎样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样差他们到世上。(约翰福音17:16, 18)
又:
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约翰福音20:21)
又:
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父啊,我在哪里,愿你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哪里,叫他们看见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还要让他们认识,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22–24, 26)
主论到祂与人的结合,就如同论到祂与父的结合,也就是说,如同论到祂的人身与祂里面的神性的结合,因为主不与人自己的东西,或说人的自我结合,只与同人在一起的祂自己的东西结合。主移除人自己的东西,或说人的自我,赋予祂自己的东西,并住在里面。情况就是这样,这在教会是众所周知的,如从念给那些靠近圣餐之人的祷文和劝诫所清楚看到的,其中有这些话:我们若怀着一颗真正忏悔的心和活的信仰领受圣餐(因为这时,我们属灵地吃基督的肉,喝基督的血),就住在基督里面,基督也住在我们里面;我们与基督,并基督与我们就为一(也可参看约翰福音6:56)。不过,这些事从《天堂与地狱》(11—12节)的说明可以得到更好的理解。由此可知,由于天使和世人所接受的主的神性构成他们里面的天堂和教会,所以他们与主为一,正如主与父为一。
为了更清楚地知道当如何理解主所说的这句话,即“祂在祂父的宝座上与父同坐”,必须知道,“神的宝座”是天堂,如前所示,天堂凭从主发出的神性而为天堂,这神性被称为神性真理,但却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如前所述。主自己不在天堂中,而是在众天堂之上,向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因为祂是神性之爱,神性之爱向天使显为太阳的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圣火”表示神性之爱。光和热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发出的光因是属灵之光,故是神性真理;热因是属灵之热,故是神性良善。后者,即神性良善由“天上的父”来表示。主是天堂的太阳,由此发出的光和热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 126–140节);天堂凭从主发出的神性而为天堂(HH 7–12节)。由此明显可知,在圣言中,“天上的父”和“天父”表示什么,如在马太福音:
要善待你们的仇敌,这样你们才可以作你们在天上的父的儿子。(马太福音5:44, 45)
又:
你们要完全,像你们天上的父完全一样。(马太福音5:48)
又:
你们虽然邪恶,尚且知道拿好礼物给儿女,何况你们在天上的父,岂不更把好东西给求祂的人吗?(马太福音7:11)
又:
惟独遵行天上的父的旨意的人,才能进天国。(马太福音7:21)
又:
一切植物,若不是天父栽种的,必要连根拔除。(马太福音15:13)
以及在其它地方(如在马太福音5:16; 6:1, 6, 8; 12:50; 16:17; 18:14, 19, 35; 马可福音11:25, 26; 路加福音11:13)。
“父”表示神性良善,这一点也可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明显看出来:
不可轻看这小子里的一个;因为他们的天使常见我在天上的父的面。(马太福音18:10)
“他们见在天上的父的面”表示他们从主那里接受神性良善;他们看不到祂的面,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从来没有人见过父。(约翰福音1:18; 5:37; 6:46)
这一点也可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看出来:
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23:9)
显然,没有人被禁止称呼他在地上的父亲为“父”,主在此也没有禁止;经上这样说,是因为“父”表示神性良善,并且除了那一位神以外,没有一个良善的(马太福音19:17)。主这样说话,是因为在新旧约圣言中,“父”在灵义上表示神性良善(可参看《属天的奥秘》,3703, 5902, 6050, 7833—7834节);也表示良善方面的天堂和教会(AC 2691, 2717, 3703, 5581, 8897节);“父”当由主来说时,表示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AC 2803, 3704, 7499, 8328, 889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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