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961

961.对此,我补充

961.对此,我补充两件难忘的事。这是第一件:
有一次,一觉醒来,我陷入了对神的深刻沉思。我举目观看,发现上空有一道极亮的椭圆形光芒。当我将注意力集中到这道光上时,这光向周边退去,进入四围。这时,看哪,天堂向我敞开了,我看到一些壮观的景象,天使们站在开口的南边围成一圈,互相交谈。我很想听听他们在说什么,于是首先得以听见充满天堂之爱的声音,然后听见他们那充满源于这爱的智慧的话语。他们一起谈论了一位神、与祂的结合,以及由此而来的救赎。他们所说的话是无法形容的,绝大多数无法以任何属世语言来表达。但我曾多次与在天堂本身中的天使们交往,那时因处于相似的状态而与他们进行了类似的交谈,所以我现在能明白这些话,并从他们的谈话中摘选一些能以属世语言的话语来理性表达的内容。
他们说,神性存在(Divine Esse 或Being)是一,是同一的或不变的,是真我或它自身,或绝对的(very Self,或the Itself,或absolute),是不可分割的;神性本质也是如此,因为神性存在就是神性本质;神亦是如此,因为神性本质,也就是神性存在,就是神。他们用属灵观念来说明这一点,说:神性存在不能演变成若干个,其中每一个都有神性存在,然而又是一,是同一的或不变的,是真我,是不可分割的。事实上,每一个都将出于他自己的存在而从他自己那里并凭他自己思考;如果他同时也从其他人那里并凭其他人思考,或说与其他人和谐一致地思考,那将会有许多一致的神,而不是有一位神。因为一致就是许多人的同意,同时又是每一个从他自己那里并凭他自己的同意,这种一致并不符合神的一体性,而是符合多个存在;他们没有说“诸神或多神”,因为他们无法说出来;事实上,天堂之光抗拒它,而他们的思维来自天堂之光,他们的谈话也在这光中进行。他们还说,当他们想谈论“诸神或多神”,并谈论他们每一个都独自为一个位格时,说话的努力自动落入“一”,事实上落入“独一神”。
对此,他们补充说,神性存在是神性存在本身,而不是来自它自己,因为“来自它自己”就假设了它里面有一个存在,而它来自这个存在,因而假设了来自神的一位神,这是不可能的。来自神的东西,不是被称为神,而是被称为神性;因为什么是“来自神的一位神”,因而什么是从神那里自永恒所生的一位神,什么是从神那里通过自永恒所生的一位神发出的一位神呢?不都是其中没有一丝来自天堂的光的一些话吗?在主耶稣基督里面,情况就不是这样。祂里面有神性存在本身,神性人身和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一切事物都来自神性存在本身,人的灵魂就对应于神性存在本身;而人的身体对应于神性人身;人的活动则对应于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这三位一体是一,因为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衍生出神性人身,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通过神性人身衍生出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因此,在每一位天使和每个人里面也都有一个灵魂,一个身体和一个活动,这三者构成一体,因为他们是(神的)形像;从灵魂衍生出身体,从灵魂通过身体衍生出活动。
他们进一步说,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同一的或不变的;这种同一或不变不是简单的同一或不变,而是无限的同一或不变,也就是说,自永恒到永恒都是同一或不变的,是处处的同一或不变,是与每个人同在并在每个人里面的同一或不变;而一切多样性和变化都在于接受者,是接受者的状态导致的。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真我,他们以这种方式来证明这一点:神是真我,因为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良善本身,真理本身,生命本身。除非这些是神里面的真我,否则它们在天堂里和世界上什么都不是,因为它们里面没有任何与祂自己有关的东西。每种品质都通过衍生而从它所源于的真我那里获得自己的品质,它与这真我有关,以至于就是这样。这真我,即神性存在,不在空间中,而是照着接受而与那些在空间中的人同在,并在他们里面;爱和智慧,并良善和真理,即神里面的真我,就是神自己,而空间,或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进展不能论及它们,而是没有空间,全在由此而来。因此,主说,祂在他们中间,还说,祂在他们里面,他们也在祂里面。
但由于诸如祂在祂自己里面那样的祂不能被任何人接受,所以祂以天使天堂之上的太阳来显现诸如祂在祂自己里面的样子;从这太阳发出的光是在智慧方面的祂自己,从这太阳发出的热是在爱方面的祂自己。主自己不是这太阳;而是最近地从祂自己发出并围绕祂自己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众天使面前显为太阳。在这太阳中的祂自己是一个人,祂是在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方面和在神性人身方面的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因为真我,即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是祂来自父的灵魂,因而是本身为生命的神性生命。在每个人里面,情况不是这样;在人里面,灵魂不是生命,而是生命的接受者。主也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别处: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祂自己里面的生命就是神。对此,他们补充说,人若处于某种属灵之光,就能感知到,神性存在,也就是神性本质,因是一,所以是同一或不变的,是真我,因而是不可分割的,不能存在于多个位格中。如果有人说它能存在于多个位格中,那么明显的矛盾就会随之而来。
我听完这些话后,天使们在我的思维中感知到基督教会关于一体中的三位一体,和三位一体中的一体,以及关于神,关于神儿子自永恒出生的普遍观念。于是,他们说:“你在想什么?你这不是在出于和我们的属灵之光不一致的属世之光思考这些事吗?因此,除非你除去这些思维观念,否则我们就会向你关闭天堂并离开。”但这时我对他们说:“请更深地进入我的思维,或许你们会看到一致。”他们照做了,并看到,我将三个位格理解为三个发出的神性属性,即创造、救赎和改造;这些属性都属于那一位神;我将神儿子自永恒出生理解为自永恒所预见并在时间中提供的祂的出生。然后,我告诉他们,我对三位格的三位一体和一体,以及神的儿子自永恒出生的属世思维,源于教会的信之教义,该教义以亚他那修为名;只要把三个位格的三位一体换成一个位格的三位一体,这一个位格的三位一体只存在于主耶稣基督里面,将神儿子的出生换成自永恒所预见并在时间中提供的祂的出生,这个教义就是公正和正确的,因为就祂在时间中为自己所取的人身而言,祂明确地被称为神的儿子。
然后,天使们说:“很好。”他们要求我从他们的口中说,人若不靠近天地之神自己,就不能进入天堂,因为天堂凭这独一神而为天堂,这位神就是主耶稣基督,祂是主耶和华,自永恒就是创造者,是时间中的救主和直到永恒的改造者;因此,祂同时是父、子和圣灵。在此之后,之前在开口上方所看到的天堂之光又回来了,并逐渐下降,充满我心智的内层,光照我对神的一体和三位一体的观念;然后,我看到我起初关于它们所接受的纯属世观念被分离出去,就像糠秕通过风扇的转动而与麦子分离一样,这些观念像是被风吹到了天堂的北方,然后消散了。

诠释启示录 #1012

1012.启16:17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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