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61.对此,我补充两件难忘的事。这是第一件:
有一次,一觉醒来,我陷入了对神的深刻沉思。我举目观看,发现上空有一道极亮的椭圆形光芒。当我将注意力集中到这道光上时,这光向周边退去,进入四围。这时,看哪,天堂向我敞开了,我看到一些壮观的景象,天使们站在开口的南边围成一圈,互相交谈。我很想听听他们在说什么,于是首先得以听见充满天堂之爱的声音,然后听见他们那充满源于这爱的智慧的话语。他们一起谈论了一位神、与祂的结合,以及由此而来的救赎。他们所说的话是无法形容的,绝大多数无法以任何属世语言来表达。但我曾多次与在天堂本身中的天使们交往,那时因处于相似的状态而与他们进行了类似的交谈,所以我现在能明白这些话,并从他们的谈话中摘选一些能以属世语言的话语来理性表达的内容。
他们说,神性存在(Divine Esse 或Being)是一,是同一的或不变的,是真我或它自身,或绝对的(very Self,或the Itself,或absolute),是不可分割的;神性本质也是如此,因为神性存在就是神性本质;神亦是如此,因为神性本质,也就是神性存在,就是神。他们用属灵观念来说明这一点,说:神性存在不能演变成若干个,其中每一个都有神性存在,然而又是一,是同一的或不变的,是真我,是不可分割的。事实上,每一个都将出于他自己的存在而从他自己那里并凭他自己思考;如果他同时也从其他人那里并凭其他人思考,或说与其他人和谐一致地思考,那将会有许多一致的神,而不是有一位神。因为一致就是许多人的同意,同时又是每一个从他自己那里并凭他自己的同意,这种一致并不符合神的一体性,而是符合多个存在;他们没有说“诸神或多神”,因为他们无法说出来;事实上,天堂之光抗拒它,而他们的思维来自天堂之光,他们的谈话也在这光中进行。他们还说,当他们想谈论“诸神或多神”,并谈论他们每一个都独自为一个位格时,说话的努力自动落入“一”,事实上落入“独一神”。
对此,他们补充说,神性存在是神性存在本身,而不是来自它自己,因为“来自它自己”就假设了它里面有一个存在,而它来自这个存在,因而假设了来自神的一位神,这是不可能的。来自神的东西,不是被称为神,而是被称为神性;因为什么是“来自神的一位神”,因而什么是从神那里自永恒所生的一位神,什么是从神那里通过自永恒所生的一位神发出的一位神呢?不都是其中没有一丝来自天堂的光的一些话吗?在主耶稣基督里面,情况就不是这样。祂里面有神性存在本身,神性人身和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一切事物都来自神性存在本身,人的灵魂就对应于神性存在本身;而人的身体对应于神性人身;人的活动则对应于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这三位一体是一,因为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衍生出神性人身,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通过神性人身衍生出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因此,在每一位天使和每个人里面也都有一个灵魂,一个身体和一个活动,这三者构成一体,因为他们是(神的)形像;从灵魂衍生出身体,从灵魂通过身体衍生出活动。
他们进一步说,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同一的或不变的;这种同一或不变不是简单的同一或不变,而是无限的同一或不变,也就是说,自永恒到永恒都是同一或不变的,是处处的同一或不变,是与每个人同在并在每个人里面的同一或不变;而一切多样性和变化都在于接受者,是接受者的状态导致的。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真我,他们以这种方式来证明这一点:神是真我,因为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良善本身,真理本身,生命本身。除非这些是神里面的真我,否则它们在天堂里和世界上什么都不是,因为它们里面没有任何与祂自己有关的东西。每种品质都通过衍生而从它所源于的真我那里获得自己的品质,它与这真我有关,以至于就是这样。这真我,即神性存在,不在空间中,而是照着接受而与那些在空间中的人同在,并在他们里面;爱和智慧,并良善和真理,即神里面的真我,就是神自己,而空间,或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进展不能论及它们,而是没有空间,全在由此而来。因此,主说,祂在他们中间,还说,祂在他们里面,他们也在祂里面。
但由于诸如祂在祂自己里面那样的祂不能被任何人接受,所以祂以天使天堂之上的太阳来显现诸如祂在祂自己里面的样子;从这太阳发出的光是在智慧方面的祂自己,从这太阳发出的热是在爱方面的祂自己。主自己不是这太阳;而是最近地从祂自己发出并围绕祂自己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众天使面前显为太阳。在这太阳中的祂自己是一个人,祂是在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方面和在神性人身方面的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因为真我,即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是祂来自父的灵魂,因而是本身为生命的神性生命。在每个人里面,情况不是这样;在人里面,灵魂不是生命,而是生命的接受者。主也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别处: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祂自己里面的生命就是神。对此,他们补充说,人若处于某种属灵之光,就能感知到,神性存在,也就是神性本质,因是一,所以是同一或不变的,是真我,因而是不可分割的,不能存在于多个位格中。如果有人说它能存在于多个位格中,那么明显的矛盾就会随之而来。
我听完这些话后,天使们在我的思维中感知到基督教会关于一体中的三位一体,和三位一体中的一体,以及关于神,关于神儿子自永恒出生的普遍观念。于是,他们说:“你在想什么?你这不是在出于和我们的属灵之光不一致的属世之光思考这些事吗?因此,除非你除去这些思维观念,否则我们就会向你关闭天堂并离开。”但这时我对他们说:“请更深地进入我的思维,或许你们会看到一致。”他们照做了,并看到,我将三个位格理解为三个发出的神性属性,即创造、救赎和改造;这些属性都属于那一位神;我将神儿子自永恒出生理解为自永恒所预见并在时间中提供的祂的出生。然后,我告诉他们,我对三位格的三位一体和一体,以及神的儿子自永恒出生的属世思维,源于教会的信之教义,该教义以亚他那修为名;只要把三个位格的三位一体换成一个位格的三位一体,这一个位格的三位一体只存在于主耶稣基督里面,将神儿子的出生换成自永恒所预见并在时间中提供的祂的出生,这个教义就是公正和正确的,因为就祂在时间中为自己所取的人身而言,祂明确地被称为神的儿子。
然后,天使们说:“很好。”他们要求我从他们的口中说,人若不靠近天地之神自己,就不能进入天堂,因为天堂凭这独一神而为天堂,这位神就是主耶稣基督,祂是主耶和华,自永恒就是创造者,是时间中的救主和直到永恒的改造者;因此,祂同时是父、子和圣灵。在此之后,之前在开口上方所看到的天堂之光又回来了,并逐渐下降,充满我心智的内层,光照我对神的一体和三位一体的观念;然后,我看到我起初关于它们所接受的纯属世观念被分离出去,就像糠秕通过风扇的转动而与麦子分离一样,这些观念像是被风吹到了天堂的北方,然后消散了。
400.㈣具体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
⑴爱自己就是只愿自己好,而不愿别人好,除非为了自己,也不愿教会、国家、社区或同胞好。爱自己还包括向它们行善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崇敬和荣耀。若在善行中看不到这些好处,他心里会说:“做这种事干什么?我为何要这样做?我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于是他就不再行这些善事了。由此可知,人若处于自我之爱,就不会爱教会、国家或社区,也不爱他的同胞,以及系真善之事,而只爱他自己或属他自己的东西。
⑵若人的思维和行为不关注邻人,因而不关注公众,更不用说关注主,而只关注自己和自己人,因此他做一切事都是为他自己或自己人,那么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即便他为公众做了点什么,那也只是为了做秀;若为邻人做了什么,那是为了赢得其好感。
⑶之所以说为了他自己或自己人,是因为凡爱自己的人也会爱属他自己的人。具体地说,这些人就是他的儿孙;一般来说,是与他行如一体的所有人,他称其为自己人。爱这些人也就是爱他自己,因为他仿佛在自己里面看待他们,并在他们里面看到自己。他口中的自己人还包括称赞、崇敬和尊重他的所有人。至于其他人,他以肉眼观之视为人,以灵眼观之,则视之与幽灵无异。
⑷与自己相比,人若看不起邻人,并且如果邻人不站在他这边、不敬畏和尊敬他,他就视之为敌,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若基于上述原因而仇恨并迫害邻人,就更是处于自我之爱;若因此怒火中烧、伺机报复,并渴望毁灭他,那这人在自我之爱中就陷得更深了。这种人最终喜欢残忍。
⑸对照天堂之爱可说明自我之爱的性质。天堂之爱就是为了服务而热爱服务,或为了人为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所行之善而热爱良善。另一方面,凡为了自己而爱它们的人,只是象爱自己家里的仆人那样爱它们,因为它们对他有用。由此可知,凡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希望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为他服务,而不是他为它们服务;他将自己置于它们之上、将它们置于自己之下。
⑹此外,人越拥有天堂之爱,就是热爱服务和善行,并且当如此行时,发自内心高兴,他就越被主引领,因为这就是主的爱,这爱出自祂。另一方面,人越爱自己,越自己引领自己,就越被自我(自我中心)所牵引。人的自我全然是恶,因为这是其遗传的邪恶,这恶就是爱己胜过神,爱尘世胜过天堂。
⑺自我之爱的另一个特征是:越放松约束,即越解除外在的束缚,如对法律及其惩罚的畏惧,对丧失名声、崇敬、利益、职位和生命的畏惧,这爱就越不顾一切地向前冲,直到不仅想统治全世界,甚至想统治天堂,事实上,还想凌驾于神之上,没有尽头或限度。这种欲望就潜藏在处于自我之爱中的每个人里面,即便它没有显明在全世界面前,因为上述约束和束缚拦住了他;具有这种秉性的人面临拦阻时,会就地等待,直等到前行的可能性再次出现。这就解释了,为何处于这种爱的人意识不到他里面居然隐藏着如此疯狂和无节制的欲望。不过,人人都能从独裁者和国王身上清楚看到这一事实。这种人不会遇到这类约束、束缚和不可能。他们急于征服各省各国,并且只要能成功,就会渴望无限的权力和荣耀。这种情形在那些将疆域扩张到天堂,并将主的整个神性权力转给自己之人身上尤其明显。这些人不停地想要更多。
⑻权力分为两种,一种基于对邻之爱,另一种则基于自我之爱。这两种权力是对立的。人若因爱邻而行使权力,就会想要所有人都好,并且只喜欢发挥作用或服务他人。服务他人就是因希望别人好而对他人行善,并发挥作用。这就是他的爱,也是他内心的快乐。而且,他的地位晋升得越高,他就越开心,不过不是因着他的地位,而是因着他能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程度上所发挥的作用。这就是天堂的权力。另一方面,人因爱自己而行使权力,就不想任何人好,只想自己和自己人好。他履行服务是为了他自己的崇敬和荣耀,因为只有这些才是他所认可的用处。服务他人只是为了他能被服务、崇敬并获得权力。他寻求高位不是为了能行善,而是为了能保持领袖地位,倍受尊敬,从而实现内心的满足。
⑼结束尘世生活后,对权力的热爱仍存留在每个人身上;但那些出于爱邻行使权力的人在天堂同样会拥有赋予他们的权力,不过,那时行使权力的不是他们,而是他们所热爱的服务和良善。当服务和善行行使权力时,就是主在行使权力。然而,那些在世时出于自我之爱行使权力的人,在结束自己的尘世生活后,则会被罢免,并沦为奴隶。
这些就是借以识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之人的迹象。无论傲慢还是谦卑,他们表面看上去没什么区别。因为这类事物居于内在人,并且绝大多数人会隐藏内在,训练外在假装爱大众和邻人,其实他真实的感觉是相反的。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他们自己,因为他们知道,爱大众和邻人会内在地感染所有人,他们会在某种程度上赢得尊重。这爱之所以如此感染人,是因为天堂流入它里面。
⑽邪恶可见于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身上,通常是对他人的蔑视、嫉妒、对待异己者的不友善、由此产生的敌意、各种仇恨、报复行为、欺骗、狡诈、冷酷和残忍。哪里盛行这类邪恶,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藐视。即便他们尊敬这些事物,也只是挂在嘴上,而非发自内心。由于这类邪恶出于自我之爱,故必然伴随类似的虚假,因为虚假来自邪恶。
⑾然而,尘世之爱则是渴望不择手段地占有他人财富,心系财富,并放任尘世将其从属灵之爱那里撤回并引离,而属灵之爱则是对邻之爱,即来自天堂。那些渴望不择手段占有他人财物之人,尤其那些想通过诡计和欺骗这样做的人,就处于尘世之爱,他们毫不关心邻人的利益。那些处于这种爱的人觊觎别人的财物,并且只要不害怕法律,或不会因追求利益而名声扫地,他们就会占有他人财物,甚至掠夺之。
⑿不过,尘世之爱不像自我之爱那样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因为它里面隐藏的邪恶没有这么大。
⒀尘世之爱具有多种形式。有一种对财富的爱是晋升荣誉的手段;还有一种对名誉和尊严的爱是获取财富的手段;为了各种提供世俗快乐的功用而热爱财富;只是为了财富(就是那种守财奴式的爱)而对财富之爱等等。追求这类财富的目的被称为用;正是目的或用赋予爱以品质,因为爱的品质是由它所渴望的目的决定的,其它一切只是它的手段。
⒁总之,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完全对立。如前所述,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因此是地狱之爱;它们在地狱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地狱存在于人们里面。然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天堂之爱;它们在天堂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天堂存在于人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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