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60.启22:20.“证明这些事的说,是了,我必快来!阿们!主耶稣啊,愿你来”表揭开启示录,如今已打开它的主见证以下福音:祂将以其在世时所取并荣耀的神性人身到来,如同新郎和丈夫;而教会则渴慕祂,如同新妇和妻子。主先前说“我耶稣差遣我的使者在众教会将这些事向你们证明”(启示录22:16);从前面(953节)可以看出,这句话表示主在整个基督教界面前证明:唯独主显明本书所写、现在所披露的事,这是千真万确的。因此,很明显,“证明这些事的”是指揭开启示录、如今将它披露出来的主证明。之所以说见证这福音,是因为祂在此宣告祂的到来,祂的国度,以及祂与教会的属灵婚姻;祂说:“是了,我必快来!阿们!主耶稣啊,愿你来”;“福音”表示主来到祂的国(478, 553, 626, 664节)。主的到来之所以是指步入与教会的属灵婚姻,是因为这个新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而主是新教会的新郎和丈夫,如前所述(启示录19:7-9; 20:2, 9, 10; 21:17);在此处启示录的末尾,主说话和教会说话,如同新郎和新妇说话;主说了这些话:“是了,我必快来。阿们”;新教会则说了这些:“主耶稣啊,愿你来”,对属灵婚姻来说,它们都是些订婚的话。主将以其在世所取并荣耀的神性人身到来,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祂自称“耶稣”,并且说祂是“大卫的根和后裔”(22:16),教会则在此说:“主耶稣啊,我愿你来”(参看953, 954节)。
108.启2:7.“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表示能理解的人都应听从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属祂教会的人所教导和所说的话。这从“凡有耳的,就让他听”、“灵”和“众教会”的含义清楚可知:“凡有耳的,就让他听”是指能理解的人应听从或服从,“听”是指理解并实行,也就是听从(参看AE 11节);“灵”,此处即神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3704, 5307, 6788, 6982, 6993, 7001, 7499, 8302, 9199, 9228—9229, 9303, 9407, 9818, 9820, 10330节);“众教会”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也就是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因为其他人不属于教会。“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这句话是对每个教会说的(在此是对以弗所教会说的;后来对士每拿教会说,1:11;对别迦摩教会说,1:17;对推雅推喇教会说,2:29;对撒狄教会说,3:6;对非拉铁非教会说,3:13;对老底嘉教会说,3:22);这是为了让凡属教会的人都能知道构成教会的,不是知道并理解信之真理和良善,或教义,甚至是圣言,而是听从,也就是理解并实行;因为“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这句话就表示这一点。由于构成教会,并形成与人同在的天堂的,是这一点,而不是没有实行的知道和理解,所以主也偶尔用到这句话,即“凡有耳的,就让他听”(如在马太福音11:15; 13:43; 马可福音4:9, 23; 7:16; 路加福音8:8; 14:35)。在启示录,经上补充说“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是因为这句话表示神性真理向那些属教会的人所教导和所说的话,或也可说,主所教导和所说的话,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从祂发出(参看《天堂与地狱》,13, 133, 137, 139节);因此,主自己不会说“灵所说的话”,因为祂自己就是那说话的神性真理。
构成教会,并形成与人同在的天堂的,不是知道并理解神性真理,而是知道、理解并实行,主在许多经文中都明明白白地教导了这一点;如在马太福音:
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谨慎的人;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愚蠢的人。(马太福音7:24, 26)
又:
撒在好地上的,是听了圣言又明白,后来结实的人。(马太福音13:23)
路加福音:
凡到我这里来,听见我的话就去行的,我要指示你们他像什么人。他像一个人盖房子,把根基立在磐石上。但听了不去行的,就像一个人在土地上盖房子,没有根基。(路加福音6:47–49)
又:
听了神的圣言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 8:21)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在这些经文中,“听”只表示听,也就是知道和理解。在日常交谈中,当说一个人听某种东西时,“听”就具有这种含义;但当说他侧耳倾听,或留心细听,以及听从时,它表示理解并实行。此外,那些将生活与信仰分离的人就像主在马太福音所论到的人:
看见的人看不见,听见的人听不见,他们也不明白。(马太福音13:13–15; 以西结书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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