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6.“也知道那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的人的毁谤”表示错误断言他们处于爱之良善,而事实上,他们并没有处于爱之良善。“毁谤”在此表示错误的断言;“犹太人”并非表示犹太人,而是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抽象地说,表示爱之良善;因此“那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的人的毁谤”表示错误的断言,即:爱之良善在他们当中,然而,这些良善并不在他们当中。“犹太人”是指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因为在圣言中,“犹大”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以色列”是指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此,“犹太人”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人,“以色列人”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犹太人”是指这些人,这一点可从下面(AR 350节)将引用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关于该主题的相关内容,也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1节)。在抽象意义上,“犹太人”是指爱之良善,因为灵义是从人中抽象出来的(可参看AR 78, 79节)。如果一个人不知道在圣言中,“犹太人”是指那些属于主的属天教会的人,他们就是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那么在阅读先知书的圣言时,他必陷入许多错误;但可参看下文(AR 350节)。
493.人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并且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意愿是爱的容器,如397节所示。当有人说,“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过来说,“因为我喜欢这样,所以我愿意这样”时,谁都明白,属于爱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属于意愿的一切也是自由的。不过,人的意愿有两部分,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或既有属内在人的意愿,也有属外在人的意愿。因此,骗子的言行在世人面前是一套,在好友面前可能是另一套。在世人面前,其言行出自其外在人的意愿,而在好友面前,则出自其内在人的意愿。不过,此处所说的意愿是其主导爱所在的内在人的意愿。这几句话足以证实,内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因为那里是其生命的存在和本质所居之处。而理解只是意愿所取的形式,以使它的爱看得见。人出于爱所喜欢和意愿的一切皆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所发出的,都是其生命的快乐。而内在意愿的爱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故也是他的自我。这就是为何凡被这意愿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因为它附着在自我上。相反,凡在人不自由的情况下被引入人里面的东西都不会被自由接受。对此,下文有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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