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957

957.启22:18

957.启22:18.“因为我向一切听见这书上预言之话的人作见证,若有人在这些事上加添什么,神必将写在这书上的灾祸加在他身上”表示那些阅读并知道现在主打开的这本书的教义真理,却仍承认除主以外的别神,承认除对主之信以外的其它任何信,是通过添加可以摧毁这两者的某种东西而如此行的人,只能因本书描述的灾所表示的虚假和邪恶而灭亡。“听见这书上预言之话”表示阅读并知道现在主打开的这本书的教义真理(参看AR 944节);“在这些事上加添”表示添加可以摧毁这些真理的任何东西,如稍后所看到的;“写在这书上的灾祸”表示写在这书上的“灾”(启示录第15和16章论到这些灾)所表示的虚假和邪恶。“灾或灾祸”表示那些崇拜龙之兽和假先知的人所拥有的虚假和邪恶(可参看AR 456, 657, 673, 676-677, 683, 690-691, 699, 708, 718节);龙之兽和假先知是指那些认为没有善行的唯信使人得救的人。
这本预言书有两个要点,它的所有内容都与这两个要点有关;第一,除了主以外,不可承认别神;第二,除了对主之信外,不可承认其它信。人若知道这些,却又添加什么,企图摧毁它们,只能处于虚假和邪恶,并因它们而必灭亡,因为属于爱的良善和属于信的真理,因而永生的幸福不能从别神那里,只能从主那里,通过对主之信,而不是通过其它信被赐予,正如主自己在福音书的许多地方所教导的(参看AR 553节)。
谁都能凭自己的判断看出,所表示是这一点,而不是说,神将把启示录第15和16章所描述的灾加到那在这书的预言之话上添加什么的人身上。因为添加某种东西的,可能是一个无辜的人,许多人也可能出于好意如此行,因不知道表示什么。事实上,迄今为止,《启示录》就像一本被封闭或神秘的书。因此,谁都能看出,这句话的意思是,不可添加或删除摧毁现在主打开的这本书的教义真理的任何东西,这些真理都与这两个要点有关。也正因如此,这些话按系列紧随下面这些话而来:“耶稣差遣祂的使者在众教会将这些事向你们证明。我是大卫的根和后裔,是明亮的晨星。灵和新妇都说,来,让听见的人说,来。让口渴的人来;让愿意的,白白取生命的水”(启示录22:16, 17);这些话表示主将以其神性人身降临,并赐永生给那些承认祂的人;因此,这些话同样按系列随后而来:“证明这些事的说,的确,我快要来了。阿们。主耶稣啊,愿你来”(启示录22:20);由此明显可知,所指的,不是别的。“加添”也是一个表示摧毁的预言的词(如在诗篇120:2,以及其它地方)。由此可见,本节经文中的话和下一节经文中的话表示什么。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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