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957

957.启22:18

957.启22:18.“因为我向一切听见这书上预言之话的人作见证,若有人在这些事上加添什么,神必将写在这书上的灾祸加在他身上”表示那些阅读并知道现在主打开的这本书的教义真理,却仍承认除主以外的别神,承认除对主之信以外的其它任何信,是通过添加可以摧毁这两者的某种东西而如此行的人,只能因本书描述的灾所表示的虚假和邪恶而灭亡。“听见这书上预言之话”表示阅读并知道现在主打开的这本书的教义真理(参看AR 944节);“在这些事上加添”表示添加可以摧毁这些真理的任何东西,如稍后所看到的;“写在这书上的灾祸”表示写在这书上的“灾”(启示录第15和16章论到这些灾)所表示的虚假和邪恶。“灾或灾祸”表示那些崇拜龙之兽和假先知的人所拥有的虚假和邪恶(可参看AR 456, 657, 673, 676-677, 683, 690-691, 699, 708, 718节);龙之兽和假先知是指那些认为没有善行的唯信使人得救的人。

这本预言书有两个要点,它的所有内容都与这两个要点有关;第一,除了主以外,不可承认别神;第二,除了对主之信外,不可承认其它信。人若知道这些,却又添加什么,企图摧毁它们,只能处于虚假和邪恶,并因它们而必灭亡,因为属于爱的良善和属于信的真理,因而永生的幸福不能从别神那里,只能从主那里,通过对主之信,而不是通过其它信被赐予,正如主自己在福音书的许多地方所教导的(参看AR 553节)。

谁都能凭自己的判断看出,所表示是这一点,而不是说,神将把启示录第15和16章所描述的灾加到那在这书的预言之话上添加什么的人身上。因为添加某种东西的,可能是一个无辜的人,许多人也可能出于好意如此行,因不知道表示什么。事实上,迄今为止,《启示录》就像一本被封闭或神秘的书。因此,谁都能看出,这句话的意思是,不可添加或删除摧毁现在主打开的这本书的教义真理的任何东西,这些真理都与这两个要点有关。也正因如此,这些话按系列紧随下面这些话而来:“耶稣差遣祂的使者在众教会将这些事向你们证明。我是大卫的根和后裔,是明亮的晨星。灵和新妇都说,来,让听见的人说,来。让口渴的人来;让愿意的,白白取生命的水”(启示录22:16, 17);这些话表示主将以其神性人身降临,并赐永生给那些承认祂的人;因此,这些话同样按系列随后而来:“证明这些事的说,的确,我快要来了。阿们。主耶稣啊,愿你来”(启示录22:20);由此明显可知,所指的,不是别的。“加添”也是一个表示摧毁的预言的词(如在诗篇120:2,以及其它地方)。由此可见,本节经文中的话和下一节经文中的话表示什么。


诠释启示录 #1108

1108.“免得有分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