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57.启22:18.“因为我向一切听见这书上预言之话的人作见证,若有人在这些事上加添什么,神必将写在这书上的灾祸加在他身上”表示那些阅读并知道现在主打开的这本书的教义真理,却仍承认除主以外的别神,承认除对主之信以外的其它任何信,是通过添加可以摧毁这两者的某种东西而如此行的人,只能因本书描述的灾所表示的虚假和邪恶而灭亡。“听见这书上预言之话”表示阅读并知道现在主打开的这本书的教义真理(参看AR 944节);“在这些事上加添”表示添加可以摧毁这些真理的任何东西,如稍后所看到的;“写在这书上的灾祸”表示写在这书上的“灾”(启示录第15和16章论到这些灾)所表示的虚假和邪恶。“灾或灾祸”表示那些崇拜龙之兽和假先知的人所拥有的虚假和邪恶(可参看AR 456, 657, 673, 676-677, 683, 690-691, 699, 708, 718节);龙之兽和假先知是指那些认为没有善行的唯信使人得救的人。
这本预言书有两个要点,它的所有内容都与这两个要点有关;第一,除了主以外,不可承认别神;第二,除了对主之信外,不可承认其它信。人若知道这些,却又添加什么,企图摧毁它们,只能处于虚假和邪恶,并因它们而必灭亡,因为属于爱的良善和属于信的真理,因而永生的幸福不能从别神那里,只能从主那里,通过对主之信,而不是通过其它信被赐予,正如主自己在福音书的许多地方所教导的(参看AR 553节)。
谁都能凭自己的判断看出,所表示是这一点,而不是说,神将把启示录第15和16章所描述的灾加到那在这书的预言之话上添加什么的人身上。因为添加某种东西的,可能是一个无辜的人,许多人也可能出于好意如此行,因不知道表示什么。事实上,迄今为止,《启示录》就像一本被封闭或神秘的书。因此,谁都能看出,这句话的意思是,不可添加或删除摧毁现在主打开的这本书的教义真理的任何东西,这些真理都与这两个要点有关。也正因如此,这些话按系列紧随下面这些话而来:“耶稣差遣祂的使者在众教会将这些事向你们证明。我是大卫的根和后裔,是明亮的晨星。灵和新妇都说,来,让听见的人说,来。让口渴的人来;让愿意的,白白取生命的水”(启示录22:16, 17);这些话表示主将以其神性人身降临,并赐永生给那些承认祂的人;因此,这些话同样按系列随后而来:“证明这些事的说,的确,我快要来了。阿们。主耶稣啊,愿你来”(启示录22:20);由此明显可知,所指的,不是别的。“加添”也是一个表示摧毁的预言的词(如在诗篇120:2,以及其它地方)。由此可见,本节经文中的话和下一节经文中的话表示什么。
1077.“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它们都是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这从“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参看AE 175b, 331, 625节);“群众”也是指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因为“群众”是指较低种类的人民;“民族”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参看AE 175, 331a,b; 452; 455a,b; 625节);“舌头”是指那些处于对良善的各种承认或称谢和感知的人(对此,参看AE 455, 625, 657, 990节)。“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之所以表示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是因为真正的灵义包含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因此,当你从“各人民”,就是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那里除去人的一切概念时,所表示的就是真理或虚假,而不是他们。这同样适用于“群众、民族和舌头”。所表示的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地”表示教会,因此“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构成教会的事物,这些事物要么是真理和良善,要么是虚假和邪恶。由于每个教会都是内在的和外在的,因它的真理和良善,或虚假和邪恶是内在的和外在的,所以这些就是这些话所表示的事物。这一点从“那淫妇坐的众水”的含义也可推知,此处所说的“众水”就是表示被亵渎的教会圣物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可参看AE 1033节);被亵渎的教会圣物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它们是被歪曲的圣言真理和被玷污的圣言良善。
(关于圣言续)
主的圣言在这方面是奇妙的:它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相互结合,这证明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相互结合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也证明圣言里面有主与天堂并教会的婚姻,这婚姻也是相互的。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好叫它可以成为天使智慧和世人聪明的源头,或说天使可以从中获得智慧,世人从中获得聪明。因为单从良善中生不出智慧和聪明,单从真理中也生不出智慧和聪明,但当爱是相互的时,智慧和聪明就从它们的婚姻中生出。
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种相互的爱: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又: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诫命又遵行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约翰福音14:20–21)
这种相互性就是,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以及凡爱主的,主也要爱他。“有了祂的诫命”是指处于真理,“遵行它们”是指处于良善。
主用这些话以祂与父的合一也描述了这种相互性:
腓力,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9–11)
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相互结合就从主里面神性与人身的这种相互结合中发出的;而这种相互结合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这同样适用于主与天堂并教会的相互结合,以及总体上良善和真理与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的相互结合。由于良善属于仁,真理属于信,而仁与信构成教会,所以可推知,当人里面有仁与信的相互结合时,教会就在他里面。还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而意愿与理解力构成一个人,所以可推知,人照着意愿和属于意愿的一切与理解力和属于理解力的一切的结合而为人;这种结合是相互的。这种结合被称为一个婚姻,这婚姻自创造以来就在天堂里的每个细节里面,也在世界上的每个细节里面;一切事物的产生和生成由此而来。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的婚姻是这样: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因而相互交替地爱(译注:或说这两者相互交替地爱对方),圣言的灵义揭示了这一点。正是由于这婚姻,良善与真理是一,而不是二;当良善属于真理,真理属于良善时,它们就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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