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56.“让听见的人说,来;让口渴的人来;让愿意的,白白取生命的水”表示凡多多少少知道主的降临,新天堂和新教会,因而知道主国度的人,都要祈祷这一切到来;凡渴望真理的人都要祈祷主带着光降临;那时,凡热爱真理的人都会从主那里接受它们,无需自己劳碌或工作,或付出任何努力。“让听见的人说,来”表示听说,从而多多少少知道主的降临,新天堂和新教会,因而知道主国度的人,就让他祈祷这一切到来;“让口渴的人来”表示渴望主的国度,同时渴望真理的人,就让他祈祷主带着光降临;“让愿意的,白白取生命的水”表示出于爱愿意学习真理,并将真理融入自己的人,将从主那里接受它们,无需自己的任何工作或努力;“愿意”表示爱,因为人从心里所愿意的,都是他所爱的,他所爱的同样是他从心里所愿意的;“生命水”表示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神性真理(AR 932节);“白白”表示无需自己的工作或努力。本节经文中的话与主祷文中的这些话具有相同的含义:
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马太福音6:10; AR 839节)
“主的国”是指与天堂合而为一的教会;因此,现在经上说:“让听见的人说,来,让口渴的人来。”
“口渴或渴”表示渴望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我要将水浇灌口渴的人,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你的种。(以赛亚书44:3)
又:
你们一切干渴的,都就近水来,不用银钱来买酒和奶。(以赛亚书55:1)
约翰福音:
耶稣呼喊说,有人若渴了,就让他到我这里来喝;凡信我的人,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翰福音7:37, 38)
诗篇:
我的灵魂渴慕永生神。(诗篇42:2)
又:
神啊,你是我的神;我灵魂渴求你,它因无水而疲乏。(诗篇63:1)
马太福音:
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马太福音5:6)
启示录:
我要将生命水的泉源白白赐给那口渴的人。(启示录21:6)
这句话表示赐给那些出于某种属灵功用而渴望真理的人,主将从祂自己那里通过圣言把有助于这种功用的一切都赐给他们。
“渴”和“口渴”也表示因缺乏真理而灭亡,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我的百姓因没有承认而被放逐,群众因口渴而干枯。(以赛亚书5:13)
又:
愚顽人必说愚顽话,他的心行罪孽,使口渴的人无所可喝。(以赛亚书32:6)
又:
困苦穷乏人寻求水却没有;他们的舌头因口渴而干燥;我耶和华必垂听他们。(以赛亚书41:17)
何西阿书:
要跟你们的母亲争辩,免得我把她剥成赤体,以干渴杀死她。(何西阿书2:2, 3)
“母亲”在此是指教会。
阿摩司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必打发饥荒到地上;饥荒非因无饼,干渴非因无水,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当那日,美貌的处女和少年人,必因干渴发昏。(阿摩司书8:11, 13)
但在以下经文中,“不渴”表示不缺乏真理;约翰福音:
耶稣说,凡喝我所赐他水的人,就永远不渴。(约翰福音4:13-15)
又:
耶稣说,信我的,必永远不渴。(约翰福音6:35)
以赛亚书:
耶和华救赎了雅各;他们必不干渴;祂为他们使水从磐石流出。(以赛亚书48:20, 21)
1070.“他们还没有得国;但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表示对那些没有如此承认主掌管天地的权柄已经被转给人,而是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没有归于教皇法令的人来说。这从“王”、“国”、“一时”的含义清楚知:“王”是指圣言的真理,在此是指刚才几节经文所论述的那两个首要真理;“国”是指教会,在此是指被称为巴比伦的教会,在那里,这两个真理被亵渎了;然而,这些真理没有被那些“还没有得国的王”所表示的人亵渎,而是被他们接受。“一时”是指某个部分,因为在圣言中,“时”,与总体和具体的时间一样,表示在事物状态的品质方面的事物;故此处“一时”表示某个部分,因而表示这些人在某种程度上与那个女人,就是淫妇一起掌权。因此,从这一切就产生这层意义:教会的这两个主要真理(即:主掌管天堂和教会,因而掌管人类灵魂以拯救他们的权柄被转给某个人,教皇口中的话具有与圣言同等的权力和神圣性)没有被承认,因而没有被亵渎。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清楚看出来,即他们要“将自己的权柄给那兽”,这句话表示他们必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还有“羔羊必与他们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这句话表示他们将承认主拥有拯救的能力或权柄,因而承认对天堂、教会和人类灵魂的统治属于主,不属于教皇。
前面说明,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即对主拥有拯救的能力或权柄,圣言是神性的承认和信仰;这两者在哪里不被承认和相信,哪里就没有教会。原因在于,主改造人,赋予他信和爱,圣言则教导人往主那里去,好从祂那里获得信和爱所必须走的道路。除非这两个真理在教会中被承认,否则它就不是一个教会。但为了避免欧洲的教会完全灭亡,主规定,不仅在巴比伦王国之内,而且在巴比伦王国之外,都要有一些社群或团体在作为教会本身的支柱和根基的这两个主要真理上,不与巴比伦人构成一体。在巴比伦之内有那些在法国的人,以及在荷兰、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的许多人,他们没有从主那里夺走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也没有从圣言那里夺走神性的神圣性,没有将前者和后者都归于某个代牧,这从高卢派教会与罗马教权派之间的斗争明显看出来,这种斗争持续了很长时间,现仍在持续。这些就是本章12–14节经文主要论述的事。由于在巴比伦王国之外,有些教会将拯救的一切能力或权柄都归于主,无一归于教皇,并承认唯独圣言是神性,完全退出教皇的统治,因而被称为新教徒或更正教和改革宗,所以本章也论述这些人。因为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必恨这淫妇,使她荒凉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并且“把他们的国给那兽”(启17:16, 17)。不过,我们稍后会提到这些人。
(关于圣言续)
但由于世人不知道如何理解约翰福音(1:1, 2, 14)中的这句话,即:主是圣言,所以必须进一步予以解释。在教会中,人们知道,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神,一切真理也是如此。主因是神,故也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就是“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也是“光照一切世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也就是成了世上的一个人的意思。主在世时就是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祂自己在许多经文中教导了这一点,在那里,祂称自己是“光”,还称自己是“道路,真理,生命”,祂说,“真理的灵”从祂发出。“真理的灵”就是神性真理。当主变了形像时,祂代表圣言,祂那“明亮如日头的脸面”代表它的神性良善;“洁白如光,像雪那样白的衣服”代表它的神性真理。那时与主交谈的“摩西和以利亚”也表示圣言,“摩西”表示历史圣言,“以利亚”表示预言圣言。此外,主受难的一切都代表犹太民族向圣言所施的暴行的种类或性质。主是神性真理,祂也凭这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王”和“天使”,也是“何烈山的磐石”和论及彼得的“磐石”所指的。这一切清楚表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与我们同在的字面上的圣言就是终端中的神性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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