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56.“让听见的人说,来;让口渴的人来;让愿意的,白白取生命的水”表示凡多多少少知道主的降临,新天堂和新教会,因而知道主国度的人,都要祈祷这一切到来;凡渴望真理的人都要祈祷主带着光降临;那时,凡热爱真理的人都会从主那里接受它们,无需自己劳碌或工作,或付出任何努力。“让听见的人说,来”表示听说,从而多多少少知道主的降临,新天堂和新教会,因而知道主国度的人,就让他祈祷这一切到来;“让口渴的人来”表示渴望主的国度,同时渴望真理的人,就让他祈祷主带着光降临;“让愿意的,白白取生命的水”表示出于爱愿意学习真理,并将真理融入自己的人,将从主那里接受它们,无需自己的任何工作或努力;“愿意”表示爱,因为人从心里所愿意的,都是他所爱的,他所爱的同样是他从心里所愿意的;“生命水”表示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神性真理(AR 932节);“白白”表示无需自己的工作或努力。本节经文中的话与主祷文中的这些话具有相同的含义:
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马太福音6:10; AR 839节)
“主的国”是指与天堂合而为一的教会;因此,现在经上说:“让听见的人说,来,让口渴的人来。”
“口渴或渴”表示渴望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我要将水浇灌口渴的人,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你的种。(以赛亚书44:3)
又:
你们一切干渴的,都就近水来,不用银钱来买酒和奶。(以赛亚书55:1)
约翰福音:
耶稣呼喊说,有人若渴了,就让他到我这里来喝;凡信我的人,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翰福音7:37, 38)
诗篇:
我的灵魂渴慕永生神。(诗篇42:2)
又:
神啊,你是我的神;我灵魂渴求你,它因无水而疲乏。(诗篇63:1)
马太福音:
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马太福音5:6)
启示录:
我要将生命水的泉源白白赐给那口渴的人。(启示录21:6)
这句话表示赐给那些出于某种属灵功用而渴望真理的人,主将从祂自己那里通过圣言把有助于这种功用的一切都赐给他们。
“渴”和“口渴”也表示因缺乏真理而灭亡,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我的百姓因没有承认而被放逐,群众因口渴而干枯。(以赛亚书5:13)
又:
愚顽人必说愚顽话,他的心行罪孽,使口渴的人无所可喝。(以赛亚书32:6)
又:
困苦穷乏人寻求水却没有;他们的舌头因口渴而干燥;我耶和华必垂听他们。(以赛亚书41:17)
何西阿书:
要跟你们的母亲争辩,免得我把她剥成赤体,以干渴杀死她。(何西阿书2:2, 3)
“母亲”在此是指教会。
阿摩司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必打发饥荒到地上;饥荒非因无饼,干渴非因无水,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当那日,美貌的处女和少年人,必因干渴发昏。(阿摩司书8:11, 13)
但在以下经文中,“不渴”表示不缺乏真理;约翰福音:
耶稣说,凡喝我所赐他水的人,就永远不渴。(约翰福音4:13-15)
又:
耶稣说,信我的,必永远不渴。(约翰福音6:35)
以赛亚书:
耶和华救赎了雅各;他们必不干渴;祂为他们使水从磐石流出。(以赛亚书48:20, 21)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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