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956

956.“听见的人也

956.“听见的人也该说,来!口渴的人也当来;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表凡对主的到来,新天堂和新教会,因而主的国度有所了解的人,都会祈祷这一切到来;凡渴望真理的人都祈祷主以光到来;那时,凡爱慕真理的人都会从主接受它们,无需自己的劳碌。“听见的人也该说,来”表示凡听说,并由此对主的到来,新天堂和新教会,因而主的国度有所了解的人,该祈祷这一切到来;“口渴的人也该说,来”表示凡渴望主的国度,同时渴望真理的人,该祈祷主以光到来;“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表示凡出于爱愿意学习并吸收真理的人,都将从主那里接受它们,无需自己的任何劳碌;“愿意”表示爱,因为凡人发自内心所愿意的都是他所爱的,凡他所爱的同样是他发自内心愿意的;“生命水”表示从主经由圣言而来的神性真理(932节);“白白”表示无需自己的劳碌。本节经文的含义和主祷文中这些话的含义是一样:
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马太福音6:10; 839节)
“主的国”是指与天堂合而为一的教会;所以,现在经上说“听见的人也该说,来!口渴的人也当来”。
“口渴”表示渴望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要将水浇灌口渴的人,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你的种。(以赛亚书44:3)
你们一切干渴的都当就近水来,不用银钱来买酒和奶。(以赛亚书55:1)
耶稣呼喊说,人若渴了,就让他到我这里来喝;凡信我的人,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翰福音7:37, 38)
我的灵魂渴想永生神。(诗篇42:2)
神啊,你是我的神;我的灵魂渴想你,它因无水而疲乏。(诗篇63:1)
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马太福音5:6)
我要将生命水的泉源白白赐给那口渴的人喝。(启示录21:6)
这句话表示赐给那些出于属灵的功用而渴慕真理的人,即主将从祂自己通过圣言把有助于这种功用的一切都赐给他们。
“渴”或“口渴”也表示因缺乏真理而灭亡,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的百姓因没有承认而被放逐,群众极其干渴。(以赛亚书5:13)
愚顽人必说愚顽话,心里想作罪孽,使口渴的人无水可喝。(以赛亚书32:6)
困苦穷乏人寻求水却没有;他们因口渴舌头干燥;我耶和华必垂听他们。(以赛亚书41:17)
与你们的母亲大大争辩,免得我使她赤体,以渴杀死她。(何西阿书2:2,3)
“母亲”在此是指教会。
看哪,日子将到,我必命饥荒降在地上;饥荒非因无饼,干渴非因无水,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当那日,美貌的处女和少年的男子必因干渴发昏。(阿摩司书8:11,13)
但在以下经文中,“不渴”表示不缺乏真理:
耶稣说,凡喝我所赐他水的人,就永远不渴。(约翰福音4:13-15)
耶稣说,信我的,永远不渴。(约翰福音6:35)
耶和华救赎了雅各;他们并不干渴;祂为他们使水从磐石流出。(以赛亚书48:20,21)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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