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52.启22:15.“但外面有那些犬类、行邪术的、淫乱的、杀人的、拜偶像的,并一切喜爱虚谎、行虚谎的人”表示那些轻视十诫,也不避开那里所列举的任何邪恶如罪,因而生活在其中的人,无一被接进新耶路撒冷。这就是总体上前面那些经文中的一切细节所表示的,因为那里所指的,就是十诫,这一点可从前面的解释(AR 892节)看出来,那里有同样的话,只是此处经上还提到“犬类”,“犬或狗”表示那些处于欲望的人,第九诫和第十诫也论述了这些欲望。
“犬或狗”总体上表示那些处于各种欲望,并沉溺于其中的人,具体地表示那些处于纯肉体的快乐,尤其处于吃喝快乐的人,他们唯独以吃喝,或暴饮暴食为快乐。因此,狗出现在灵界,源于那些沉溺于其食欲和味觉的人,他们在那里被称为肉体欲望;这等人因心智粗鄙,轻视属于教会的事物;因此,经上说他们将站在外面,也就是说,不会被接进主的新教会。
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犬或狗”具有同样的含义;以赛亚书:
他的守望者都是瞎眼的;都是哑巴狗;盯视,躺卧,贪睡,是灵魂顽固不化的狗,它们不知饱足。(以赛亚书56:10, 11)
诗篇:
他们嚎叫如狗,围城绕行。他们到处游荡,寻找食物,若不得饱,就这样过夜。(诗篇59:6, 14-15)
“犬或狗”是指最卑劣或最没有价值的人(约伯记30:1; 撒母耳记上24:14; 撒母耳记下9:8; 列王纪下8:13),也表示不洁之人。因此,在摩西五经,经上说:
妓女的雇价和狗所得的价,你不可带入耶和华的家中还任何愿;因为这两样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申命记23:18)
329.十诫中有八诫,即第一、二、五、六、七、八、九、十诫,并未提及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它们没有告诉我们说要爱神、视神的名为圣、要爱邻、诚实正直地对待他。它们只是说“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不可妄称神的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邻人的东西”。总之,它们规定,不可心怀、思想或行出要么违背神,要么违背邻人的邪恶。它们并未要求去做诸如直接与爱和仁有关之类的事,而只是要求禁止去做诸如与它们对立的那类事。其原因在于,人越是避恶如罪 ,就越愿意行出爱与仁的善行。在关于仁的那一章(7章)可以看到,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起点就是不作恶,其次才是行善。
有两种完全对立的爱,即对意愿并行出良善的爱和对意愿并行出邪恶的爱。这后一种爱是属地狱的,而前一种爱是属天堂的。因为整个地狱具有对作恶之爱,而整个天堂具有对行善之爱。因人生在各种邪恶中,并且自出生起就倾向于追求地狱,又因他若不再生或重生,就无法进入天堂,故在他能意愿属于天堂的善行之前,必须先剔除属于地狱的邪恶。在与魔鬼分道扬镳之前,没有人能被主接纳。悔改(9章,509-570节)和改造与重生(10章,571-625节)这两章将说明如何剔除邪恶,以及人如何被带向行善
主在以赛亚书教导说,在人所行的善成为神眼里的善之前,必须先剔除邪恶: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以赛亚书1:16,17,18)
耶利米书中也有类似经文:
你当站在耶和华殿的门口,在那里宣传这话。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改善你们的所作所为,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是耶和华的殿,这是耶和华的殿,这是耶和华的殿(也就是祂的教会)。你们岂可偷盗、杀害、奸淫、起假誓,然后来到这称为我名下的殿,站在我面前,说,我们得救了,好再去行那些可憎的事吗?这殿岂可成为贼窝?看哪,我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的话。(耶利米书7:2,3,4,9,10,11)
在以赛亚书,我们还被教导:在从恶中洁净或净化之前,向神祷告不蒙垂听:
耶和华说,祸哉!犯罪的国民,担着罪孽的百姓,他们往后退步。你们举手祷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以赛亚书1:4,15)
当遵守十诫、避开邪恶时,爱与仁就会随之而来。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证明了这一点:
耶稣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们要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3)
此处的“命令”尤指十诫,十诫声明,不可作恶,也不可贪恋它们,然后人对神的爱和神对人的爱就会随之而来,就像恶被除去后,善随之而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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