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952

952.启22:15

952.启22:15.“但外面有那些犬类、行邪术的、淫乱的、杀人的、拜偶像的,并一切喜爱虚谎、行虚谎的人”表示那些轻视十诫,也不避开那里所列举的任何邪恶如罪,因而生活在其中的人,无一被接进新耶路撒冷。这就是总体上前面那些经文中的一切细节所表示的,因为那里所指的,就是十诫,这一点可从前面的解释(AR 892节)看出来,那里有同样的话,只是此处经上还提到“犬类”,“犬或狗”表示那些处于欲望的人,第九诫和第十诫也论述了这些欲望。
“犬或狗”总体上表示那些处于各种欲望,并沉溺于其中的人,具体地表示那些处于纯肉体的快乐,尤其处于吃喝快乐的人,他们唯独以吃喝,或暴饮暴食为快乐。因此,狗出现在灵界,源于那些沉溺于其食欲和味觉的人,他们在那里被称为肉体欲望;这等人因心智粗鄙,轻视属于教会的事物;因此,经上说他们将站在外面,也就是说,不会被接进主的新教会。
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犬或狗”具有同样的含义;以赛亚书:
他的守望者都是瞎眼的;都是哑巴狗;盯视,躺卧,贪睡,是灵魂顽固不化的狗,它们不知饱足。(以赛亚书56:10, 11)
诗篇:
他们嚎叫如狗,围城绕行。他们到处游荡,寻找食物,若不得饱,就这样过夜。(诗篇59:6, 14-15)
“犬或狗”是指最卑劣或最没有价值的人(约伯记30:1; 撒母耳记上24:14; 撒母耳记下9:8; 列王纪下8:13),也表示不洁之人。因此,在摩西五经,经上说:
妓女的雇价和狗所得的价,你不可带入耶和华的家中还任何愿;因为这两样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申命记23:18)

真实的基督教 #229

229.⑵教义应取自

229.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通过字义来证实。这是因为,主的临在、教导和启示就在于圣言字义。主行事必完全,在圣言的字义中就是在它的完全中,如前所示。因此,教义应取自字义。纯正真理的教义甚至完全取自圣言字义。因为字义上的圣言类似于穿上衣服的人,他的脸和手是裸露的。涉及人的信仰和生命、因而涉及人的救赎所必需的一切,在字义中是不遮盖的,剩下的才会披上外衣。不过,在很多地方,它们虽披上衣服,但仍能透现出来,就像一个女人的容貌透过脸上薄薄的面纱透现出来一样。而且,由于圣言的真理会因对它们的爱而倍增,并通过这爱而成形,故它们会越来越清晰地闪耀出来,并显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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