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51.启22:14.“那些遵行祂诫命的有福了,他们的权柄可以在生命树中,也可以从门进城”表示永恒的幸福在等待着那些照主的诫命生活的人,以便通过爱,他们可以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并通过关于祂的知识或认知,他们可以在祂的新教会中。“有福的”表示那些拥有永生幸福的人(AR 639, 852, 944节)。“遵行祂诫命”表示照主的诫命生活;“他们的权柄可以在生命树中”表示以便通过爱,也就是为了主,他们可以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如稍后所示;“从门进城”表示他们可以通过关于主的知识或认知而在主的新教会中。新耶路撒冷城墙的“门”表示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AR 899, 900, 922节)。由于每门是一颗珍珠,所以“门”主要表示关于主的知识或认知(AR 916节),“城”或耶路撒冷表示新教会及其教义(AR 879, 880节)。
“他们的权柄在生命树中”表示以便通过爱,也就是为了主,他们可以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这是因为“生命树”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AR 89, 933节);在这树中的“权柄”表示来自主的权柄或能力,因为他们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此处和“与主一同掌王权”(AR 284, 849节)所表相同。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那些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的人就处于一切权柄或能力,以至于凡他们所愿的,他们都能成就: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如果你们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那么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翰福音15:5, 7)
在其它福音书中,类似的话论到这种权柄或能力(即马太福音7:7; 马可福音11:24; 路加福音11:9, 10);事实上,我们在马太福音中读到:
耶稣说,你们若有信心,就是对这座山说,你挪开,投在海里;也必成就。无论你们求什么,只要信,就必得着。(马太福音21:21, 22)
这些话描述了那些在主里面之人的权柄或能力;这些人不想要,从而不会求不是来自主的任何东西,凡他们从主那里所愿和所求的,都必成就,因为主说“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你们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天上的天使就拥有这种权柄或能力,以至于只要他们想要某种东西,就会得到它。然而,除了有用的东西外,他们不想要任何东西,他们貌似出于自己想要这种东西,但仍是出于主想要的。
678.“将荣耀归给天上的神”表示他们承认并敬拜主。这从“将荣耀归给”或“荣耀”和“天上的神”的含义清楚可知:“将荣耀归给”或“荣耀”是指承认并敬拜(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天上的神”是指主。主在世时和离世时,亲自明确表明,祂是天堂的神。当祂在世时,说: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约翰福音:
父赐给子掌管一切肉体的权柄。(约翰福音17:2)
马太福音:
一切都由父交付给我。(马太福音11:27)
当祂离世时,对门徒说: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由此清楚可知,主就是天堂的神。
“将荣耀归给”表示承认并敬拜主;事实上,“将荣耀归给”表示荣耀只属于祂,因为祂是天地之神,“将荣耀归给”也表示承认,即教会的一切事物,因而一切拯救和永生都来自祂。由此可知,“将荣耀归给”和“荣耀”当论及神时,表示敬拜和崇拜祂。在圣言中,当论及主时,严格来说,“荣耀”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就是天堂的光,天使和世人从这光不仅获得一切聪明和智慧,还获得一切幸福;此外,天堂里无法形容的一切宏伟壮丽都来自这个源头。因此,这些就是严格来说,“神的荣耀”所表示的;由于神性真理是荣耀,所以可知,“主的荣耀”表示光照天使和世人,赐予聪明和智慧,赐福以幸福和快乐,以及使天堂里的一切都变得壮丽;这意味着这荣耀不是来自对荣耀的爱,而是来自对人类的爱。因此,主在约翰福音中说:
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是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5:8)
同一福音书:
你所赐给我的话,我已经赐给他们,我因他们得了荣耀。(约翰福音17:8, 10)
这是主的荣耀,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天堂里的一切智慧、美丽和壮丽所来自的天堂之光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正是主的神性之爱向天使显为一轮太阳。由此清楚可知,本质上为神性真理和神性智慧的天堂之光就是发出的神性之爱;爱只渴望将自己的东西给予别人,从而以祝福充满他人,那么又有什么是神性之爱不会做的呢?然而,主无法将祂的荣耀赐给任何人,并以智慧和祝福充满他,除非他承认并敬拜主,因为人通过这种方式以爱和信与祂结合。事实上,为了成为承认和敬拜,承认和敬拜必须来自爱和信;没有藉着这些的结合,良善不可能从主流入,因为它不被人接受。这一切清楚表明,“将荣耀归给天上的神”表示承认并敬拜主。
“荣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主在人那里的荣耀就是对神性真理的接受(可参看AE 33, 345节)。主的荣耀来自主自己,对人和天使来说,它是接受和承认,即:一切良善和真理,以及拯救和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也可参看AE 288a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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