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49.启22:12.“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的作为报应他”表示主肯定会降临,祂自己照着各人对祂的信仰和遵行祂诫命的生活而对各人来说,就是天堂和永生的幸福。“看哪,我必快来”表示祂肯定会降临,也就是来施行审判,建立一个新天堂和一个新教会。“快”表示肯定(可参看AR 4, 943, 944, 947节)。“赏赐在我”表示主自己就是天堂和永生的幸福。“赏赐”是指天堂和永恒的幸福(可参看AR 526节)。下面会看到,那是主自己。“要照各人的作为报应他”表示照着他通过对主之信和遵行其诫命的生活而与主的结合。所表示的,之所以是这些事,是因为善行或好行为表示内在中的仁和信,以及同时它们在外在中的结果;由于仁和信来自主,取决于与主的结合,所以很明显,所表示的是它们;因此,这一切也与前文一致。善行或好行为就是内在中的仁和信,以及同时它们在外在中的结果(可参看AR 641, 868, 871节)。
众所周知,仁和信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主;它们因来自主,所以取决于与主的结合,而与主的结合是通过对主之信和遵行其诫命的生活实现的。对主之信是指对祂会拯救的信心,那些直接靠近主,并避恶如罪的人就拥有这种信心;对其他人来说,这是无法给予的。我们说“赏赐在我”表示主自己就是天堂和永生的幸福,是因为“赏赐”是被称为平安的内在幸福或八福和由此而来的外在喜乐。这些只来自主,凡来自主的,不仅来自祂,也是祂自己,因为主不能从祂自己那里发出任何事物,除非这事物是祂自己;事实上,对每个人来说,祂照着结合而全在,而结合取决于接受,接受取决于爱和智慧,或你若愿意,取决于仁和信,仁和信又取决于生活,生活则取决于对邪恶和虚假的憎恶,对邪恶和虚假的憎恶取决于对邪恶和虚假的认知或认识,然后取决于悔改,同时仰望主。
“赏赐”不仅来自主,也是主自己,这一点从圣言中说到那些与主结合的人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的经文(可参看约翰福音14:20-24; 15:4-5等; 17:19, 21-22, 26,以及其它地方),和其它地方(可参看AR 883节),以及说到圣灵在他们里面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圣灵就是主,因为圣灵是祂的神性同在。当我们求神住在人们里面,以教导并引领他们,赐他们传道的舌头、行善的身体,以及其它类似的事时,也是如此。事实上,主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两者不是在某个地方,而是在凡它们被接受之处,并取决于接受的品质。不过,只有那些因接受来自主的天堂之光而处于智慧的人才能明白这个奥秘;因为在《圣治》和《圣爱与圣智》这两本书中所写的内容,就是为了这些人的益处,其中说明,主自己照着接受而在人里面,没有任何神性之物与祂分离。当天使们处于神性全在的观念时,他们就处于这种观念,我毫不怀疑一些基督徒也处于类似观念。
887.启14:10.“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的虚假及其邪恶的归给或采用。这从“喝”、“酒”、“烈怒”、“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和“杯”的含义清楚可知:“喝”是指吸收和采用或归给自己(参看AE 617a,c-e节);“酒”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参看AE 376节);“烈怒”是指邪恶,因为邪恶向良善发怒,想要摧毁它(对此,参看AE 693, 754节)。经上虽说神的愤怒,但所指的是对神的愤怒,如许多经文把愤怒和烈怒,以及总体上的邪恶归于神(参看AE 481节末尾, 647节)那样;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喝神烈怒的酒”表示吸收并采用虚假及其邪恶。吸收并采用邪恶是通过与善行分离的信实现的,因为当生活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因被视为没有称义的价值,因而不是拯救人的而被搁置一边时,邪恶就会取代它们。事实上,良善退后到何等程度,邪恶就进入到何等程度,“因为没有人能侍奉两个主”,即同时侍奉邪恶和良善。“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是指与被歪曲的真理结合(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杯”是指真理的外在容器,因而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当“酒”表示真理时,“杯”表示包含它的,而圣言的字义就是那包含真理的,无论属世的还是属灵的。“杯”与“酒”,也就是它所包含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它表示容器,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杯”、“圣杯”、“高脚杯”、“小瓶”的经文明显看出来;等到解释接下来的第16和17章时,我们将引用这些经文。由于“杯”表示真理的外在或容器,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而这字义被那些处于教义,同时处于分离之信的生活之人歪曲,所以它被称为“神愤怒的杯”。此处如在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中那样提到神的“烈怒”(wrath)和“愤怒”(anger或indignation);“烈怒”表示人里面对邪恶的爱和渴望;“愤怒”表示人里面对虚假的爱和渴望,因为“烈怒”论及邪恶,“愤怒”论及虚假(参看AE 481节末尾)。这一切清楚表明,“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
“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之所以表示与被歪曲的圣言真理结合,是因为“纯一不杂的酒”是指致醉的酒,因而是指醉酒,因此在灵义上是指在虚假引发的真理方面的神志不清,因为在虚假引发的真理方面的神志不清就是属灵的醉酒。此外,在原文译作“纯一不杂的酒”的这个词源自一个表示喝醉的词。由于这就是“纯一不杂的酒”的含义,而那些歪曲圣言的人属灵地喝醉了,也就是说,在真理方面处于一种神志不清的状态,所以在圣言中,提到“纯一不杂或未掺杂的酒”的这两段经文论述了对真理的歪曲;如在以赛亚书和何西阿书。
以赛亚书:
忠信的城怎会变成妓女;她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现今却有凶手居住。你的银子变为渣滓;你未掺杂的酒用水搀杂。(以赛亚书1:21, 22)
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妓女”都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参看AE 141, 161节);“城”表示教义;因此,“忠信的城变成妓女”表示以前曾为纯正真理之教义的教义已经变成被歪曲的真理之教义。“她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表示那里有丰盛的教义之真理和爱之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公平”论及教义之真理,并论及理解力;“公义”论及爱之良善,并论及意愿;“现今却有凶手居住”表示这歪曲灭绝了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这就是“凶手”(murderer)的含义(可参看AE 589节)。“你的银子变为渣滓”表示纯正真理变成了虚假;“你未掺杂的酒用水搀杂”表示真理因对它的歪曲而变得卑鄙并毁灭。
何西阿书:
以法莲和偶像连在一起,任凭他吧。他们的酒不见了;他们时常行淫,他们贪恋。(何西阿书4:17, 18)
“以法莲”表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偶像”表示宗教的虚假。这清楚表明“以法莲和偶像连在一起”表示什么。“任凭他吧”表示教会对这宗教虚假的弃绝。“他们的酒不见了”表示圣言的真理灭亡了;“他们时常行淫”表示对这真理的歪曲;“他们贪恋”表示对虚假的爱。这一切清楚表明,“纯一不杂或未掺杂的酒”具体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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