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49.启22:12.“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的作为报应他”表示主肯定会降临,祂自己照着各人对祂的信仰和遵行祂诫命的生活而对各人来说,就是天堂和永生的幸福。“看哪,我必快来”表示祂肯定会降临,也就是来施行审判,建立一个新天堂和一个新教会。“快”表示肯定(可参看AR 4, 943, 944, 947节)。“赏赐在我”表示主自己就是天堂和永生的幸福。“赏赐”是指天堂和永恒的幸福(可参看AR 526节)。下面会看到,那是主自己。“要照各人的作为报应他”表示照着他通过对主之信和遵行其诫命的生活而与主的结合。所表示的,之所以是这些事,是因为善行或好行为表示内在中的仁和信,以及同时它们在外在中的结果;由于仁和信来自主,取决于与主的结合,所以很明显,所表示的是它们;因此,这一切也与前文一致。善行或好行为就是内在中的仁和信,以及同时它们在外在中的结果(可参看AR 641, 868, 871节)。
众所周知,仁和信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主;它们因来自主,所以取决于与主的结合,而与主的结合是通过对主之信和遵行其诫命的生活实现的。对主之信是指对祂会拯救的信心,那些直接靠近主,并避恶如罪的人就拥有这种信心;对其他人来说,这是无法给予的。我们说“赏赐在我”表示主自己就是天堂和永生的幸福,是因为“赏赐”是被称为平安的内在幸福或八福和由此而来的外在喜乐。这些只来自主,凡来自主的,不仅来自祂,也是祂自己,因为主不能从祂自己那里发出任何事物,除非这事物是祂自己;事实上,对每个人来说,祂照着结合而全在,而结合取决于接受,接受取决于爱和智慧,或你若愿意,取决于仁和信,仁和信又取决于生活,生活则取决于对邪恶和虚假的憎恶,对邪恶和虚假的憎恶取决于对邪恶和虚假的认知或认识,然后取决于悔改,同时仰望主。
“赏赐”不仅来自主,也是主自己,这一点从圣言中说到那些与主结合的人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的经文(可参看约翰福音14:20-24; 15:4-5等; 17:19, 21-22, 26,以及其它地方),和其它地方(可参看AR 883节),以及说到圣灵在他们里面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圣灵就是主,因为圣灵是祂的神性同在。当我们求神住在人们里面,以教导并引领他们,赐他们传道的舌头、行善的身体,以及其它类似的事时,也是如此。事实上,主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两者不是在某个地方,而是在凡它们被接受之处,并取决于接受的品质。不过,只有那些因接受来自主的天堂之光而处于智慧的人才能明白这个奥秘;因为在《圣治》和《圣爱与圣智》这两本书中所写的内容,就是为了这些人的益处,其中说明,主自己照着接受而在人里面,没有任何神性之物与祂分离。当天使们处于神性全在的观念时,他们就处于这种观念,我毫不怀疑一些基督徒也处于类似观念。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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