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947

947.启22:10

947.启22:10.“他又对我说,不可封了这书上预言的话,因为时候近了”表示《启示录》决不可被关闭,而是必须被打开;这在教会结束时是必要的,以便任何人都可以得救。稍后会看到,“不可封了这书上预言的话”表示《启示录》决不可被关闭,而是必须被打开。“因为时候近了”表示这是必要的,好叫任何人都可以得救;“时候(即时间)”表示状态(AR 476, 562节),在此表示教会的状态,该状态是这样,这是必要的;“近了”表示必要,因为“近了”不是指时间近了或接近,而是指状态的接近,状态的接近是必要的。很明显,所指的,不是时间的接近,因为《启示录》写于第一世纪初;而“时候近了”,以及“那必要快成的事”(启22:6)在此所指的那些事,即主在最后审判时的降临和新教会,最近才出现,并经过了17个世纪之后成为现实。启示录第1章也说了同样的话,即:这些事“必须快发生”(启1:1)、“时候近了”(启1:3);对此,可参看前文(AR 4, 9节),在那里,它们是指类似的事。

应当说明,所指的,不是时间近了或接近,而是状态的接近。圣言在纯灵义上不从时间和空间的观念中获得任何东西,因为天上的时间和空间看起来的确就像世上的时间和空间,但在那里仍不像世上的时间和空间。因此,天使不能测量时间和空间,那里的时间和空间都是表象,除非天使通过状态、照着状态的发展和变化来衡量。由此明显可知,在纯灵义上,“快”和“近”不是指在时间上快了和近了,而是指在状态上快了和近了。这一点看起来的确好像不是这样,原因在于,对世人来说,在他们所有纯属世的低层思维观念里面都有源于时间和空间的某种东西;但高层思维观念则不然,当世人在内在理性之光中深思属世、文明、道德和属灵的事物时,他们就处于高层思维观念,因为那时,从时间和空间抽离出来的属灵之光会流入并光照。你若愿意,只要留意你的思维,就可以体验到这一点,从而得以确认。这时,你也会信服,思维既是高层的,也是低层的,因为简单的思维若不从某种更高思维那里,就无法审视或看到自己;人若没有高层思维和低层思维,就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畜生。

“不可封了这预言的话”之所以表示《启示录》决不可被关闭,而是必须被打开,是因为“封”表示关闭,因此,“不可封”表示打开;“时候近了”表示这是必要的;因为《启示录》只要没有得到解释,就是一本密封或关闭的书;如前所示(AR 944节),“预言的话”是指主所打开的这书的教义的真理和诫命。这在教会结束时是必要的,好叫任何人都可以得救(可参看AR 9节)。由此明显可知,“不可封了这预言的话,因为时候近了”表示《启示录》决不可被关闭,而是必须被打开,这在教会结束时是必要的,以便任何人都可以得救。


诠释启示录 #1108

1108.“免得有分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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