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947

947.启22:10

947.启22:10.“他又对我说,不可封了这书上预言的话,因为时候近了”表示《启示录》决不可被关闭,而是必须被打开;这在教会结束时是必要的,以便任何人都可以得救。稍后会看到,“不可封了这书上预言的话”表示《启示录》决不可被关闭,而是必须被打开。“因为时候近了”表示这是必要的,好叫任何人都可以得救;“时候(即时间)”表示状态(AR 476, 562节),在此表示教会的状态,该状态是这样,这是必要的;“近了”表示必要,因为“近了”不是指时间近了或接近,而是指状态的接近,状态的接近是必要的。很明显,所指的,不是时间的接近,因为《启示录》写于第一世纪初;而“时候近了”,以及“那必要快成的事”(启22:6)在此所指的那些事,即主在最后审判时的降临和新教会,最近才出现,并经过了17个世纪之后成为现实。启示录第1章也说了同样的话,即:这些事“必须快发生”(启1:1)、“时候近了”(启1:3);对此,可参看前文(AR 4, 9节),在那里,它们是指类似的事。

应当说明,所指的,不是时间近了或接近,而是状态的接近。圣言在纯灵义上不从时间和空间的观念中获得任何东西,因为天上的时间和空间看起来的确就像世上的时间和空间,但在那里仍不像世上的时间和空间。因此,天使不能测量时间和空间,那里的时间和空间都是表象,除非天使通过状态、照着状态的发展和变化来衡量。由此明显可知,在纯灵义上,“快”和“近”不是指在时间上快了和近了,而是指在状态上快了和近了。这一点看起来的确好像不是这样,原因在于,对世人来说,在他们所有纯属世的低层思维观念里面都有源于时间和空间的某种东西;但高层思维观念则不然,当世人在内在理性之光中深思属世、文明、道德和属灵的事物时,他们就处于高层思维观念,因为那时,从时间和空间抽离出来的属灵之光会流入并光照。你若愿意,只要留意你的思维,就可以体验到这一点,从而得以确认。这时,你也会信服,思维既是高层的,也是低层的,因为简单的思维若不从某种更高思维那里,就无法审视或看到自己;人若没有高层思维和低层思维,就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畜生。

“不可封了这预言的话”之所以表示《启示录》决不可被关闭,而是必须被打开,是因为“封”表示关闭,因此,“不可封”表示打开;“时候近了”表示这是必要的;因为《启示录》只要没有得到解释,就是一本密封或关闭的书;如前所示(AR 944节),“预言的话”是指主所打开的这书的教义的真理和诫命。这在教会结束时是必要的,好叫任何人都可以得救(可参看AR 9节)。由此明显可知,“不可封了这预言的话,因为时候近了”表示《启示录》决不可被关闭,而是必须被打开,这在教会结束时是必要的,以便任何人都可以得救。


诠释启示录 #1099

1099.“和各样污

1099.“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表示那里只有来自被玷污的圣言良善的邪恶。这从“巢穴”和“污秽之灵”的含义清楚可知:“巢穴”是指“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所在的地方,“巢穴”在此与前面的“住处”是一样的。“污秽之灵”是指那些因对良善的玷污而处于邪恶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邪恶本身,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用于邪恶的良善被称为被玷污的,例如,用于自我之爱的对主之爱的良善,用于世界之爱的对邻之爱的良善。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纯洁和神圣的爱,但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就是那些为自己索取主对天堂和教会的统治权的人所处的爱,是不洁和亵渎的爱;因此,将神圣的爱变成亵渎的爱就是玷污圣言的良善,尤其当他们称他们的亵渎之物为神圣,称他们的邪恶之物为良善的时候。那些在世上就是这样的人死后就会变成污秽之灵;“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就是指他们的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我们说过,人拥有来自光的思维和来自爱的思维,来自光的思维使人出现在天堂,但来自爱的思维使人与天堂结合;原因在于,爱是属灵的结合。其结果是,当人的光之思维变成他的爱之思维时,他被引入天堂,就像进入婚姻一样;爱在来自光的思维中扮演主要角色,或引导这种思维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天堂,就像新郎进入洞房并结婚一样。因为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天堂和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结婚”是指在天堂的某个社群与天堂结合;人与天堂结合,直到他在世上通过圣言从主那里获得聪明和智慧的程度,因而直到他通过神性真理学会思想有一位神,主就是这神的程度。然而,一个出于少量真理思考,也就是出于少量聪明思考的人,当出于爱思考时,的确与天堂结合,却只与它的较低部分结合,或说更遥远地结合。

爱是指对主之爱,爱主不是指爱作为一个人的主,因为只通过这种爱,人不会与天堂结合,而是通过对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爱与天堂结合,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就是在天堂和教会里的主;对这两者的爱不在于认识、思想、理解和谈论它们,而在于意愿并实行它们,因为它们是主所吩咐的,因而是功用。在完成或作成之前,任何事物都不是完整的;做事的目的就是爱;因此,对认识一件事,思想并理解它的爱源于对意愿并实行它的爱。请告诉我,若不是为了你所爱的目的,你为什么想知道并理解任何事呢?被爱的目的就是行为。如果你说,是为了信,那么就要明白,这是与实际的信,也就是行为分离的唯信,或纯思维之信,这样的信什么都不是,或说是一种虚无。你若以为当你不做属于神的事时,也相信神,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说: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要在他那里作我的住所。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3–24)

总之,爱和行或做为一;因此,在圣言中,凡提到爱的地方,所指的,都是行或做;凡提到行或做的地方,所指的也是爱;因为凡我所爱的,我就会去做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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